◎輻射安全講習 輻射工作人員定期教育訓練 & 輻防繼續教育訓練◎
填寫報名表單(報名及繳費方式請於招生簡章瀏覽)
※【各醫院、學校及其他機關團體可洽談到貴地上課】
一、依『游離輻射防護法』第十四條規定,輻射工作人員(持18小時 及36小時證書者)應定期實施再教育訓練,即每人每年需接受三小時以上輻射安全教育訓練。其中,領有輻射安全證書之操作人員,必須在證書有效期限內取得足夠之定期接受教育訓練的證明文件。
二、依『游離輻射防護法細則』第五條規定,雇主應對在職之輻射工作人員定期實施教育訓練,且每人每年受訓時數需為三小時以上,並記錄備查(十年)。
(持18小時 輻射安全訓練結業證書者,自取得證書滿1年後,凡當年度需操作游離輻射設備,每人需受3小時輻射安全講習 ; 持36小時輻安證書者, 每年需受6小時輻射安全講習,以便於六年後換照)
三、依『游離輻射防護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從事放射性工作人員,拒不接受教育訓練,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下罰鍰。
四、參加對象:游離輻射從業人員--含領有18小時輻射安全訓練結業證書 、36小時輻安證書之輻射工作人員或工作上需取得輻安講習證明者。
若為輻防師及輻防員之從業人員,僅能報名特別假日班梯次。
五、課程時間:分為上、下午時段各三小時及全天六小時及九小時。
六、費用:
半天--三小時,費用一千三百元整。
全天--六小時,費用二千二百元整。
全天--九小時,費用三千元整。(不含特殊假日梯次)
114年度 輻射安全講習梯次
假日梯次 ---- 時間
〈假日一〉114年3月15日 〈假日二〉114年3月16日
〈假日三〉114年6月21日 〈假日四〉114年6月22日
〈假日五〉114年9月20日 〈假日六〉114年9月21日
特別假日梯次 ---- 時間
〈特假日一〉114年5月10日〈特假日二〉114年10月11日
平日梯次 ---- 時間
〈平日一〉114年1月6日 〈平日二〉114年1月7日〈平日三〉114年1月8日
〈平日四〉114年4月7日 〈平日五〉114年4月8日〈平日六〉114年4月9日
〈平日七〉114年8月4日 〈平日八〉114年8月5日〈平日九〉114年8月6日
〈平日十〉114年11月3日 〈平日十一〉114年11月4日〈平日十二〉114年11月5日
※各梯時間如有更動,依網站最新公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