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二十二:您是否認同,應該允許同性伴侶享有已婚人士的福利?
(請先花少少時間觀看以下參考資料,再回答問題)
2019年8月16日 : 係紐西蘭和另一個男人結左婚既公務員梁鎮罡已經嬴咗官司。佢個男伴呢一刻就可以用福利,免費睇牙醫、住醫院,同埋可以合併報稅。
件事已經係終審法院完咗,冇得再上訴,普通人如你我,其實由頭到尾都冇咩可以做。
同志嬴,係反同運的陣營入面都算意料之事,只係覺得勝之不武。係唔憤氣,覺得法院的理由太低質,亦都覺得終院放水。繼續咁落去,同志要JR咩嘢制度,去到終院都會嬴。
我地今次場外檢討,到底法庭講左咩呢?
前排醫委會放寬了海外醫生執業的做法,各界都好緊張。假設有個非洲原始部落的巫醫,是位受到當地尊重的醫生。來到香港要出西醫牌。
所有人都會擔心,批准巫醫做西醫有機會會醫死人。唔可以直接話,你係非洲巫醫就係香港西醫、唔比你行醫就係歧視。咁要考返個執業試,證明非洲巫醫的訓練和質素,等同西醫。
同樣,梁鎮罡案都係咁討論,上訴人就覺得同性婚制和男女婚制係可以類比,佢提出四個考核準則:一生承諾、一對一、性親密、互相倚賴。佢覺得用呢個四個準則,就可以話男女婚姻=同性婚姻。
心水清的人就知有旯旮。要決定兩種婚制是否可以比較,呢四個準則完全唔充份。
現行婚制除了限制性別組合,仲限左其他。我地學下梁生,掩住對眼唔理年齡限制,你會發現:比個12歲中一生和60歲阿伯結婚,同樣係一生承諾、係一對一、可以性交,仲老有所養可以互相依賴。兒童結婚係完全符合梁生的準則。甚至離左婚的阿爸同個女結婚,都岩晒梁生的標準。
你要比較兩件事係咪可以類比,除了講一樣,至少都要講埋唔一樣的地方係咪關鍵。梁生避開了探討性別組合係咪關鍵,成個情況就好似講:習近平係我阿爸,因為佢係男人、黃皮膚、有鬍鬚
簡言之,梁生的理由唔充份,完全唔係佢口中的「實質上完全不能區分的」。
法庭都知類比好複雜,可以任人嗡。不過,佢自己就揀左更離奇的類比準則。
法官話,同性婚姻有公開性,同埋排他性,所以兩種婚制係in materially the same position,意思即係:咁類比就係岩啦,係適切ge。
下?我冇睇錯麻?凡係制度都有公開性架啦。法庭需要證明既係,非洲巫醫係符合香港執業資格,但佢就偷換左:非洲巫醫受到部落承認架,有公開性。咁點解香港人要認?
公開性只係婚制的必要條件,求其舉個例,師生關係都係有公開性,完全唔明咁樣同婚制類比有咩重要關係。法庭的理由係令人呆左。
講埋排他性,因為法庭呢個準則比梁生提出的「一對一」更加癲。
梁生維護「一對一」,都起碼講明係「兩個人」的排他性。法庭就咁提出「排他性」,唔通好似麻省個三個女人要結婚,唔係一樣排除了第四個人咩?唔係排他性咩?法庭連「一對一」都冇維護到。
即係排他性、公開性,頂多可以話:係WOR,同婚制和男女婚制有D似WOR。
無錯,深圳人同上水人都有D似,都住係同一流域,都係人類,但咁就話可以類比,睇下點分配公屋比深圳人,咁就好唔合理。終院個判決就係從呢個做起點,開始討論係咪歧視左同性伴侶。
巫醫有呼吸,有行動力,係人類,佔有空間,有醫術,係全部準則都唔適切下,終院係硬闖話巫醫合資格,為所有香港人做咗最後決定。我的感覺係,球證,旁證,足協,足總,全部都企係一邊。咁樣搞落去,同志已經嬴左大半。
唉,其他的分析,下轉再講。
2019年9月13日 : 上次就講到,公務員梁鎮罡嬴咗官司,佢個男伴就可以免費睇牙。
同志要嬴,但係法院的理由好低質。同運咁樣JR落去,去到終院好大機會繼續嬴,而重點係廣大反對的市民,係冇咩可以做。
上次講到,要決定同婚制係咪符合香港婚制,就要比合理的準則。梁生同法官提出六個準則,都係唔合格。情況就好似因為非洲巫醫係人、佔有空間呢D唔啦更的理由,就可以黎香港執業行醫。
政府辯護提到,唔認外國的同性婚制,係有三個合法目的。一係保護傳統婚制的概念和制度,唔好破壞佢。二係保護婚制的獨特地位。三係避免香港法律出現不融貫。
第三個係比較易明。因為梁生話明,唔係要改男女婚制,只係要福利姐。我唔係要改變香港的新移民政策,只係要拎到香港人拎到的福利姐。咁咪唔融貫囉。
其實法官最後係無視唔融貫的事實。個判決結果已經做成,唔算係香港已婚,不過可以拎婚姻福利。
某程度上,我地係學左點樣可以JR到福利。只要你和朋友符合法院個D所謂準則,政府又唔比福利你,咁就應該可以JR成功。
你有好朋友,又唔比福利你,就應該去JR,承諾一世做好朋友、一世淨係得佢一個好朋友,互相倚賴,而家朋友都可以有性親密,講到尾,有冇性關係又關你咩事呢。我同我的朋友,係有公開性,其他人都承認你地係一對好朋友。
好朋友拎返一些福利,一定可以幫到好多單身的人得到保障,又實際,又有著數。按法院現時的邏輯,拎晒已婚福利,都唔會郁到男女婚制。哈,真係得啖笑。
去返第一點。。
首先記住,梁生和法官都話同意保護傳統婚制的概念和制度,唔好破壞佢,不過就覺得「用公帑免費睇牙醫」,同保護婚制無關。
法官咁樣解釋:好難看得到,異性戀者會因為咁樣,被鼓勵去結婚:「我地去結婚啦,因為我們會得到同性戀冇既著數。」
第一,終院法官將保護婚姻,約化為「鼓勵男女去結婚」,其實係攻擊緊一個假命題,呢個稻草人係佢自己設計出黎。
原本提出「保護傳統婚制」的張舉能、潘兆初法官,講緊的係:當乜嘢關係,你都當係已婚,或者至少可以拎到已婚福利,咁所謂已婚地位就失去獨特意義。即係第二點所提到既。
係咁樣麻!唔係鼓勵人去結婚呀大佬。偷換都唔好咁過份啦。
因為得到「同志冇既福利」而高興地跑去結婚,有咁囂張諗法的人,真係除左幾位法官大人會咁諗之外。直頭成個香港都聞所未聞。
第二,就係所謂「你有你結,佢有佢結」,其實真係好低質,充滿左膠的毒素。
我都唔知道咁樣的法庭,仲可以點樣保護香港人的權益。,
本身唔係香港身份,唔郁移民政策,但係拎到香港福利,件事本身已經係匪夷所思。提出大家都係人,佔有空間,就證明外地人與香港人的地位可以合理咁類比,又係一大荒謬。係呢D時勢,有人提出大灣區福利一體化,都真係唔出奇。一河之隔的內地人全都可以申請公屋。
用返終院的邏輯,我都好難睇得出,比福利內地人,會鼓勵香港人拎公屋福利既時候去諗:「我地去申請公屋啦,因為我們會得到內地人冇既著數」。痴線。比內地人申請公屋,冇削弱香港的福利制度?唔比內地居民申請資格,同保護香港福利制度真係無關?
公屋福利,內地有內地人拎,香港人有香港人拎。咁都唔係削弱?呢種思維其實充滿左翼剷平主義的毒素。好癲。
法院真係要諗的問題係:只比福利男女成人性結合的關係,到底有咩意義麻;不過,呢個本身係立法者和行政的問題,法官根本唔應該決定,但佢又做左決定性的改革,成件事係錯軌。
2019年9月26日:上兩次就講緊男同志梁鎮罡單案,終院的法官係判得好離譜。
法官比D唔關事的理由,就決定了海外同性已婚,近乎對等地去類比香港的男女已婚,亦都冇分析到有咩關鍵唔同。用咁既起點,其實同志已經輸在起跑線。
梁生同法官都同意,唔係要改婚制,但就可以拎晒已婚的福利,接受呢個做法,本身已經係匪夷所思。一係就直接挑戰個會籍制度,現在係唔洗入會又有會員福利。
法官用左「比內地人申請公屋,係唔會令到香港人冇得申請」的邏輯來解釋,同性伴侶係唔會削弱婚制。事實上,所謂保護婚制係講,唔係乜人都可以被視為已婚。呢點需要立法者去衡量,而唔係法官。
所謂「保護婚制的獨特地位」,其實就係講緊呢件事。
係梁鎮罡案入面,仲有好多古靈精怪的推論,係唔能夠相信來自終審法院。
法官有個講法,其實好普遍。就係唔可以因為大多數人共識,就剝奪少數人的基本人權。其實我都同意,否則就係大多數人的暴政,迫害少數人。
法官的意思係,唔可以因為好多人唔承認同性婚制,就剝奪梁生的男伴拎公帑免費睇牙。
同一個邏輯,朋友都係緊密關係姐,之前都分析過啦,符合晒梁生和法官的準則。我朋友係公務員,可唔可以用公帑免費睇牙?唔得?咁又係咪剝咗基本人權呢?
更重要既係,睇牙都唔係重點,「拎公帑」先係。
法官的謬誤在於,冇證明到「比同性伴侶拎公帑睇牙」到底係咪基本人權。
比同性伴侶福利,唔係基本人權,至少聯合國係咁解釋,同性婚姻、同埋比同性伴侶福利,都唔係基本人權。這個正正係有待證明的部份,法官避晒聯合國重要的解釋,自己就當真理咁假設。
法官其實好大權,一下子就係改寫了「拎公帑」的準則。
法官又提到,稅務局,公務員事務局呀之類,主要責任唔係去保護婚制。
哦………………咁所以呢?運房局都唔洗保護移民制度,所以內地人拎公屋福利同房屋署是否比內人地人申請公屋無關嗎?這些旁枝的理由,寫落去都係笑話。
仲有WOR,法官話,去決定已婚福利係咪可以比海外已婚的同性伴侶時,都要用同一原則。我們分析,咁即係話將來其他「婚姻福利」JR案,都將會用差唔多的理由去判。所以話,用返同類質素其低的法律理由,同志繼續的嬴面係好大。
甚至乎,你可以話,法院用返同一類理由,其實冇咩人際關係,唔可以拎到已婚福利。咁係符合左上訴法院張舉能、潘兆初法官,的分析:當乜嘢關係,你都當係已婚,或者至少可以拎到已婚福利,咁所謂已婚地位就失去獨特意義。
咁我地有咩可以做呢?係咪應該認真諗下去JR,叫政府承認各種人際關係?唔挑戰個婚制,但係就人人都可以拎到福利咁呢?真係要諗下。
✝️ 問題二十二選項:
o 認同,應允許同性伴侶享有已婚人士的福利
o 不認同,不應允許同性伴侶享有已婚人士的福利
o 其他:(請寫下您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