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備註: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為公同共有之登記
● 以下為公同共有繼承填寫範例
點我下載土地登記申請書範例
點我下載登記清冊範例
點我下載繼承系統表範例
點我下載空白登記申請書(doc)
點我下載空白登記申請書(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