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服務僅收取服務費按件計酬,其他規費及運費則實報實銷。服務費計算方式為同一個申請人之:
一個地點(單位)辦理一項為1000元,同地點第二項起每項100元。同一項文件申請多份時,第二份起每份100元。如文件需要另行前往第二地點時,第一份仍是1000元,第二份起每份100元。同一地點申請之文件必須等候他日再前往領取者視為新地點。(幣別:新台幣)
簡單說,就是:一個/一次的地點的第一份都是1000元,同一次同一地點的第二份起,每份只收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