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從上下文來看,耶穌請求天父賜下聖靈做為信徒的另一位保惠師,是要使他們有能力做比耶穌所成就「更大的事」(14:12),並且指教他們遵守耶穌的命令,以致其奉耶穌之名的禱告得蒙應允(14:13-14)。保惠師的意思就是「奉召來到身旁的幫助者」,可以是積極在某人面前為另一位說話的代言人,也可以指在法庭上的法律顧問、檢察官(16:7-11)。當耶穌在地上侍奉其間,祂親身擔任信徒的保惠師(約壹2:1),所以在耶穌受難離世之前(16:7),祂請求天父差遣聖靈,做為繼續在信徒身旁加力量給他們的另一位保惠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