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接下來的發展,讓我們看到前兩個僕人,無論所賺利潤的高低,都得到主人的認可,並授與對等的獎賞與託管權力:「好!良善的僕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你也可以管五座城。」(19:17,19);下一個僕人可能抱著「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心態,將主人託付的銀錢原封不動的「包在手巾裡」還回去,卻遭到嚴厲的責罰:「你這惡僕…奪過他這一錠來,給那有十錠的。」(19:22,24)。所以,判斷僕人是否忠心的準則不是獲利程度,而是僕人是否遵照主人的命令去做生意;前兩個僕人順服去做,就得到主人稱讚、獎賞及更大的託付,另一個不依照他的吩咐,反而找藉口推卸責任:「主啊…我原是怕你,因為你是嚴厲的人;沒有放下的,還要去拿,沒有種下的,還要去收。」(1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