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章程
1.任期
1.任期
中央委员会的服务期限为至少一年,如有需求,顾问老师可以考虑延期委员服务期限。
2.会期
2.会期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举行 2 次,出席者为全体会员、列席者及顾问老师。
主席在必要时有权召开会员大会,须有二分之一的会员出席,并于会议后一星期内将会议记录报告呈上。
委员大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并于会议后一星期内呈交会议记录或报告到联课活动处。
3.排球学会条规
3.排球学会条规
无论新旧委员,均不得破坏本学会的名誉,否则中央委员会可采取行动制裁之,且须呈上道歉书。无论是什么职位的会员将一视同仁
所有中央委员务必出席每一次学会的例场,如有要事则必须提高前向主席或副主席说明理由。该委员需在返校后三天内向顾问老师及联课处请假,否则当旷课论。
无故缺席两次者,将由主席或副主席发出警告,若仍缺席,将交由顾问老师及联课处处理。
所有会员请假书须交由文书备案及保存。
委员会议进行时,委员如欲提早离开,需向主席说明充分的理由。
会议上发言时,委员不得人身攻击及超出议程范围,且不得分庭抗礼。
未经委员会的允许,委员不得泄露学会会议之内容。
每一项常年活动都必须成立筹委会或工委会,且须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呈交检讨报告予主席。
所有委员须出席协助本学会所举办的任何活动,并协助完成善后工作。
4.请假条规
4.请假条规
星期六的联课出席以线上和线下点名的形式进行。请假程序按照一般训辅处的处理模式,故无故 缺席者视为旷课。以下为线上联课请假程序:
Ⅰ)填写请假申请表
Ⅱ)班导签准
Ⅲ)训辅处签准
Ⅳ)复印申请表
Ⅴ)将复印申请表交给学会文书作为存档
5.服装条规
5.服装条规
学会活动期间:所有会员必须在每一次学会活动穿着整齐的会服,凡新会员未取得会服,必须穿着芙中体育汗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