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強韌臺灣計畫成果平台

Q:是否可提供雲端的安全空間供公所做資料流通與交換? 

A: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已於109年05月22日辦理1場Google雲端硬碟教育訓練,介紹雲端硬碟與功能並由協力團隊輔導公所完成雲端空間申請程序

Q:避難收容撤離等業務,需使用保全戶資料,但資料取得困難,是否能夠協助處理。 

A:因保全戶資料涉及個資,建議正式行文社會局索取資料。 

Q:公所災防辦業務人員非專職專責,多數兼辦區公所其它業務。 

A:本計畫於109年區長班教育訓練課程內容納入「區公所災防辦定位」之內容,建請公所補充人力以減少應變中心開設時其輪值人力負擔,並規劃防災工作所需經費。 

Q:建議業務訪評時程提前,以避免與汛期重疊,影響防災業務。 

A:考量歷年4月為桃園市演習預定辦理月份,且部分公所亦有既定活動,是以依據原規劃於5月份辦理。 

Q:建議訪評資料以電子化提前交付審查委員參閱,藉此延長所訪談與兵棋推演時間,加深委員與公所意見交流的機會。 

A:桃園市於108年度區公所災害防救業務訪評首次以電子化資訊佐以紙本資料進行訪評資料審查,評核流程皆順暢,是以不需提前交付審查委員檢閱。 

Q:建議增加防災宣導與民眾宣導之預算,提升區域防災能力與民眾防災知識。 

A:為響應節能減碳,桃園市防災宣導之規畫,由協力團隊設計年度防災宣導重點與圖案文字予各區公所運用,建議公所可多加以電子方式進行宣導(如公所網站、災前或災時於LINE群提供里辦防災懶人包或防災電子文宣品) 

Q:建議將防災能量與相關表格統一,以利呈現兵推資料與彙整紀錄。 

A:已由力團隊統整各區公所盤點防救災能量之表格呈現方式,並於108年度區公所訪談和三方工作會議中討論與修正格式,各公所可依循運用 

Q:防災人員專職/專責公所災防辦應規劃傳承與代理人選,以期達到防災零死角與順暢防災業務。 

A:已於區長班教育訓練、區公所災防辦工作會議,加強宣導防災人員專職專責之重要性並應規劃代理人制度。另於三方工作會議宣導防災業務電子化存檔方式以利業務交接與代理人處理業務。 

Q:市府是否可建置災情通報之平台,協助公所於災時布達災情即時訊息,亦統一民眾查詢管道。 

A:現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NCDR)已建置災情通報專區,未來將評估功能介接或平台開發的可能性。建議各區公所可先使用LINE群進行第一時間的災情公告。 

Q:區公所需EMIC系統培訓講師,是否能提供名單? 

A:可向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索取EMIC系統培訓之講師名單。 

Q:請協力團隊協助提供最新災害潛勢圖資,並提供衛星影像與等高線等資料呈現。 

A:最新圖資電子檔皆公布於「深耕三期計畫成果平台 →相關成果→各式防災地圖」專區。

Q:本市區公所災害潛勢圖資何時更新? 

A:計畫於各年度蒐集各類災害主管機關所公佈之災害潛勢資料,並透過三方工作會議委請本府相關局處與各區公所更新歷史災點、門牌、社福機構、重要防救災據點等資料,據此分析與產製更新版防救災圖資,製作完成後即提供給各區公所使用,並定期於年底更新至深耕平台。 

Q:是否可委託協力團隊協助製作英文版簡易疏散避難地圖? 

A:不建議委請協力團隊製作,因深耕本意希望達成技術轉移,建議由計畫協力團隊提供諮詢服務,輔導各區公所完成圖資製作。 

Q:區公所第1類避難收容處所之耐震評估表,該如何填寫? 

A:本案計畫協力團隊完成耐震評估並製作評估表提供給各區公所。 

Q:關於本市回報各類避難收容處所之清單,是否可協助檢視各項災害類別之適用性? 

A:公所完成各年度避難收容處所回報後,即由計畫協力團隊檢視並評估各避難收容處所之災害適用類別,完成評估後將資料提供給各區公所。 

Q:轄內災害弱勢中,獨居身障者於災時最需要協助,但區公所卻無法直接取得其資訊,是否可請社會局協助提供? 

A:已災防辦工作會議提案並決議,社會局每年定期將相關資料提供給各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