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教師將金融基礎教育融入課程,並因材施教設計多元創新且符合時代需求的金融教育課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持續於民國103年至108年推動金融基礎教育教學行動方案徵選活動,以培養學生具備金融理財素養。109年度起將教師歷年教學成果及歷程納入徵件範圍,分享予其他教師,作為教學之參考,並於114年度持續辦理。
參與對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國中及國小教師。
參與方式:以個人或小組為單位報名參加,若成果內容涉及教學教師和夥伴教師之教學歷程,得將其納入共同作者。每份成果之作者至多3人,且其中至少一人須為合格教師。
曾於金融基礎教育行動方案徵選得獎者仍可參加,惟所提作品需與舊作達 2/3篇幅以上差異。
須於截止日(10/3)前完成以下步驟,始具報名資格。
1. 填寫報名表單
填寫線上報名表單: https://www.surveycake.com/s/qlydL
2.繳交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後,email至 fscedutw@twnpos.org.tw。 信件主旨須載明【參賽團隊名稱】報名114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教學實施成果徵選(請注意括號方式及文字內容) 洽詢電話:02-87726020#14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計畫小組。
★徵選簡章及附件表單下載 https://reurl.cc/qGXE10
教學內容之創新與精進歷程 (40%)
(1)課程實施能符合學習者之生活經驗及學習能力,強化知能整合與生活應用能力,提升金融素養。
(2)教師教學能因應學習者背景調整教學策略,且有效引導學習者對議題發展之理解。
(3)成果內容能展現教學計畫實踐、省思與改進的循環歷程,並發揮創新精神。
金融基礎教育教學或推廣經驗 (20%)
(1)教師能運用金融基礎教育之概念,自行設計教學活動使用之教具或教材。
(2)教學設計及內容適當運用金融基礎教育相關之教學資源(教材、教具、影片、歷年徵選獲獎教案)。
教師共備與教學經驗分享 (20%)
(1)能以共同備課、社群等形式促進教師同儕分享。
(2)能與不同領域之教師進行研討,促進教師專業連結。
教學成效及影響力 (20%)
(1)教學內容具備可行性及推廣性。
(2)教學成果可提供其他教師參考。
(3)教學成效對學生發生顯著影響。
特別加分:
(1)每位教師參加2年(113-114年)內之金融基礎教育教師研習營-初階/進階培訓,每參與1項加總分0.5分;本計畫累計加總最多2分。
(2)課程融入金管會提供之住宅地震保險教材、金融防詐教材 ,依評審委員審閱後酌予加分,加總最多2分。
教材及其他教學資源-風險管理與保險教育推廣入口網:https://rm.ib.gov.tw/Pages/FKLearning_new.aspx
參加徵選之個人或團隊,依下列規定說明給予獎勵:
(一) 經評審優良之成果作品,分高中職、國中、國小組共錄取21件,給予教學費及敘獎:
1. 特優:共計3件,可獲教學費新臺幣80,000元整,並函請獲獎教師任職學校所屬機關依規定敘獎。
2. 優選:共計3件,可獲教學費新臺幣50,000元整,並函請獲獎教師任職學校所屬機關依規定敘獎。
3. 佳作:共計6件,可獲教學費新臺幣30,000元整,並函請獲獎教師任職學校所屬機關依規定敘獎。
4.入選:共計9件,可獲教學費新臺幣10,000元整,並函請獲獎教師任職學校所屬機關依規定敘獎。
(二) 獲獎件數得不足額錄取,主辦單位亦得依參加作品件數、教案內容與適配性等情形,調整獎項與獲獎名額。
(三) 前揭教學費應依所得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並於教學費頒發前進行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