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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會員入會申請書

台灣手技研究培訓協會永久會員入會申請書台灣手技研究培訓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本會名稱為台灣手技研究培訓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 二 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成立目的,以『社會服務』結合台灣民俗調理技術研究〈以不涉及醫療業務範疇〉及專業經營管理,運用複合式理念導入職能訓練,以傳統銜接科技現代化健康管理理論,提昇會員知識與技能,達到「安全、舒適」,運用手技單純對『人體肌肉骨骼』施以物理性刺激,以『紓解筋骨、消除疲勞 』,提昇社會服務能力為目的。並加強會員合作研究,提昇技術技能,增高工作效率,發展出台灣特有「台灣民俗調理按摩」。並協助政府推行政令為宗旨。 第 三 條 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第 四 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分支機構為團體內部作業組織,詳如章程草案第二十三條。 第 五 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配合行政院推動『國家六大新興產業』發展。 二、提供健康管理資訊及職能訓練。〈以不涉及醫療業務範疇〉 三、教育講習。〈以不涉及醫療業務範疇〉 四、研究改進提高服務,並協助降低成本。 五、知識與技能提升,增進會員在職場上的競爭力。 六、提昇社會服務能力。 七、增進傳統整復推拿技術。〈以不涉及醫療業務範疇〉。 八、其他,以提昇社會服務能力為宗旨,的手技相關事項。 第 六 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本會之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第二章 會員 第 七 條 本會會員分下列兩種: 一、 預備會員: 從事傳統整復推拿人員或對傳統整復推拿有興趣,並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具有行為能力資格者,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預備會員。 二、 永久會員 1、 對本會有特殊貢獻者,經理事會通過,為永久會員。 2、 加入預備會員20年以上,經理事會通過,為永久會員。 3、 直接繳交一定會費,經理事會通過,為永久會員。 4、 創會會員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且享有永久會員之權益。 訓練品質管理政策和目標 為確保本會執行訓練的每項工作有品質,使本協會的訓練活動具明確的方 向,本協會特制定了訓練政策,用以作為整體訓練的基礎。 3-1訓練政策 1. 訓練學員知識與工作技能,並確保工作機會、職類多樣化為目標,充分發揮職業訓練功能。 2. 結合各項資源通知會員參加職業教育講習,配合政府政策務實教育訓練、提供本會所屬會員滿意服務。 3. 訓練對象為:本會所屬會員,或凡具運動防照護顧問且具有高度意願學習者。 一、入會費: 1.預備會員:入會費:新台幣500元,於會員入會時繳納。常年費台幣1000 元。 2.永久會員:直接繳交20000元會費 本會會員分下列兩種: 一、 預備會員: 從事傳統整復推拿人員或對傳統整復推拿有興趣,並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具有行為能力資格者,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預備會員。 二、 永久會員 1、 對本會有特殊貢獻者,經理事會通過,為永久會員。 2、 加入預備會員20年以上,經理事會通過,為永久會員。 3、 直接繳交一定會費,經理事會通過,為永久會員。 4、 創會會員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且享有永久會員之權益。 第 八 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 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預備會員無前項權利』。
台灣手技研究培訓協會個人預備會員入會申請書台灣手技研究培訓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本會名稱為台灣手技研究培訓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 二 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成立目的,以『社會服務』結合台灣民俗調理技術研究〈以不涉及醫療業務範疇〉及專業經營管理,運用複合式理念導入職能訓練,以傳統銜接科技現代化健康管理理論,提昇會員知識與技能,達到「安全、舒適」,運用手技單純對『人體肌肉骨骼』施以物理性刺激,以『紓解筋骨、消除疲勞 』,提昇社會服務能力為目的。並加強會員合作研究,提昇技術技能,增高工作效率,發展出台灣特有「台灣民俗調理按摩」。並協助政府推行政令為宗旨。 第 三 條 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第 四 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分支機構為團體內部作業組織,詳如章程草案第二十三條。 第 五 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配合行政院推動『國家六大新興產業』發展。 二、提供健康管理資訊及職能訓練。〈以不涉及醫療業務範疇〉 三、教育講習。〈以不涉及醫療業務範疇〉 四、研究改進提高服務,並協助降低成本。 五、知識與技能提升,增進會員在職場上的競爭力。 六、提昇社會服務能力。 七、增進傳統整復推拿技術。〈以不涉及醫療業務範疇〉。 八、其他,以提昇社會服務能力為宗旨,的手技相關事項。 第 六 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本會之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第二章 會員 第 七 條 本會會員分下列兩種: 一、 預備會員: 從事傳統整復推拿人員或對傳統整復推拿有興趣,並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具有行為能力資格者,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預備會員。 二、 永久會員 1、 對本會有特殊貢獻者,經理事會通過,為永久會員。 2、 加入預備會員20年以上,經理事會通過,為永久會員。 3、 直接繳交一定會費,經理事會通過,為永久會員。 4、 創會會員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且享有永久會員之權益。 訓練品質管理政策和目標 為確保本會執行訓練的每項工作有品質,使本協會的訓練活動具明確的方 向,本協會特制定了訓練政策,用以作為整體訓練的基礎。 3-1訓練政策 1. 訓練學員知識與工作技能,並確保工作機會、職類多樣化為目標,充分發揮職業訓練功能。 2. 結合各項資源通知會員參加職業教育講習,配合政府政策務實教育訓練、提供本會所屬會員滿意服務。 3. 訓練對象為:本會所屬會員,或凡具運動防照護顧問且具有高度意願學習者。 一、入會費: 1.預備會員:入會費:新台幣500元,於會員入會時繳納。常年費台幣1000 元。 2.永久會員:直接繳交20000元會費 本會會員分下列兩種: 一、 預備會員: 從事傳統整復推拿人員或對傳統整復推拿有興趣,並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具有行為能力資格者,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預備會員。 二、 永久會員 1、 對本會有特殊貢獻者,經理事會通過,為永久會員。 2、 加入預備會員20年以上,經理事會通過,為永久會員。 3、 直接繳交一定會費,經理事會通過,為永久會員。 4、 創會會員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且享有永久會員之權益。 第 八 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 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預備會員無前項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