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執行小組,定期召開會議。
擬定年度家庭教育實施計畫。
家庭教育活動納入學校行事曆。
每學年將家庭教育納入學校課程計畫4小時以上。
自編家庭教育課程教材或設計教學活動。
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派員參加家庭教育研習培訓及回校推廣情形。
辦理家庭親職、子職、倫理(代間)議題相關活動。
辦理家庭教育性別、婚姻、多元文化、資源管理議題相關活動。
辦理家庭教育失親、情緒及人口議題相關活動。
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
家庭教育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