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課程已公告在臺中市教育局網站-特殊教育科-熱門公告
採線上報名及線上上課 相關規定及課程表請至教育局網站下載
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臺中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電話:04-25205563 轉 教師助理員承辦人員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5 月 03 日
第11條
職前訓練:教師助理員及學生助理員進用前或進用後三個月內,接受各該主管機關、學校或幼兒園辦理之三十六小時以上職前訓練。
訓練課程以案例及實作為主;並應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及兒少保護等相關知能課程三小時以上
**原培訓證明未符合以上規定者,均可(須)重新報名職前培訓**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略) <-- 點選可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