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期間:115年4月15日6時至115年4月21日24時
二、參加方式:於活動期間內進入台灣電力APP電力即點專區點數兌換頁面,以銀點兌換商品或登記抽籤。
三、活動內容
(一)商品兌換:
1.商品清單:
(1)統一超商(7-11)咖啡券(限量35,000份)
(2)統一超商(7-11)50元商品卡(限量26,000份)
(3)家樂福500元禮券(限量150份)
(4)家樂福1,000元禮券(限量220份)
2.每樣商品每人限兌換一次。
3.點數一旦兌換折抵,即不接受取消或返還。
4.兌換後15個工作天內,可於「我的兌換」查看電子兌換序號。
5.兌換期間:依電子兌換券內辦法公告為準,超過期限將無法兌換。
(二)登記換好禮(抽籤活動):
1.獎項內容:好禮即享券3,000元,共50份。
2.每筆登記3,000銀點,可不限次數登記,每一筆登記僅有一次中籤機會,同一登記活動之活動期間每獎項每人限中籤一次,不得重複中籤。
3.點數一旦兌換折抵,即不接受取消或返還。
4.抽籤結果通知日期:115年4月28日
5.中獎人須於收到中獎通知後15日內依中獎通知內連結回傳中獎人資料,獎項將於兌獎期限15日後陸續透過台灣電力APP發送電子兌換序號,逾兌獎期限未回覆者及未補正資料者,視同自動放棄中獎權益。
四、注意事項
(一)會員不得以違法、不當或其他任何違反誠信之方式取得參加或得獎資格,亦不得有干擾其他會員參加本活動之情形,違反者將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導致本公司或第三人受有任何損害,會員應負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登記換好禮」獎項屬於機會中獎,依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稅扣繳率標準等規定,得獎者須先行繳納機會中獎之所得稅款(本國人10%,外籍人士20%)。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千元,本公司將製發「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得獎人。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萬元,除製發「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得獎人外,如獎項為獎金,本公司依法代扣機會中獎稅後,再統一匯款至得獎人金融機構帳戶;如獎項為獎品,得獎人應先繳納機會中獎稅,於本公司確認收得款項,且得獎人之領獎資料確認無誤後,使得發放獎品。
(三)得獎人提供之資料如有錯誤、不全或所檢附之人員資料與得獎人身分不同卻無相關證明文件說明等情況,本公司得要求得獎人補正,直至資料完備無誤為止,如已超過領獎期限仍未完成補正,視同放棄領獎。
(四)獎品以實際發送為準,得獎者不得要求顏色、型號、更改獎項或其他類型獎品,亦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本公司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五)會員如有商品未兌換成功、未登記成功或對本活動辦理有其他任何問題,請洽客服人員。
(六)本公司保有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變更,以APP最新公告為準,本活動未盡事宜,悉依台灣電力公司「台灣電力APP」使用條款之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