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新代教育基金會
112年度補助新竹市中小學提升競爭力計畫辦法
111年度基金會第三次董事會通過
一、目 的:財團法人新代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本基金會)為服膺本基金會宗旨,協助本市中小學提升弱勢學生多元能力,發展學校特 色活動,特訂定本辦法。
二、補助對象:凡新竹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劃112年度協同公益團體、大專志工、高中志工,辦理提升青少年身心靈教育及幫助弱勢族群學子獲得公平教育機會的各項活動者,均得提出活動企劃案申請。
三、補助金額:112年度本基金會協助各校提升競爭力計畫得包含不同活動,單一活動計畫補助原則金額最高8萬元;如協同大專志工、高中志工辦理三天以上活動者,最高補助金額10萬元,或得依計畫特色經本基金會董事會核定補助金額。補助計畫總件數依核定總金額決定。
四、補助原則:本基金會經費補助期能鼓勵學校之熱情教育工作者協同公益、志工團體,嘉惠莘莘學子,提升學子多元能力、文化素養與愛鄉愛土關懷社會情操,並使學校教育特色活動有長期性推動,具成效之計畫得於翌年繼續申請辦理。惟已經申請教育主管機關或其他單位補助經費者,歉難補助。
五、辦理期程:獲得經費補助學校或單位,必須於112年11月13日前結案,成果報告完成送達本基金會,俾便依據各獲補助經費學校執行狀況,評核俟後經費之補助。
六、補助計畫遴選重點:
(一)課餘時間提升弱勢族群學子多元能力、文化素養與愛鄉愛土關懷社會情操。(暑假期間辦理營隊者列為優先補助考量)
(二)學校教育工作者對活動的創見、熱誠、付出。
(三)協同公益團體、大專志工、高中志工,共同參與活動辦理。
(四)能與其他學校協同辦理,共同提升全體學生能力素養者。
(五)偏遠弱勢學校酌予加分。
七、申請方式:
(一) 擬定計畫書參考格式如附件一;預算書、預期效益概況說明表如附件二;簡報檔等電子檔,俾便委員審核。
(二) 結報表請首長與相關人員確實核章後以書面寄送,格式如附件三;本基金會補助經費編列審查原則如附件四;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如附件五;講座鐘點費支給表如附件六。
(三) 請於111年11月14日前至計畫申請專區填妥線上申請表單(https://reurl.cc/eO3qQQ),並將結報表正本寄(送)達本基金會;會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研發二路25號,參與初審。
(四)本基金會於111年12月25日前公告,並函知獲選計畫之學校補助金額,請各校填妥學校收據等相關文件寄(送)達本基金會,本基金會於112年元月辦理撥款。
八、成果報告:於112年11月13日前將補助經費執行結報表,經學校首長與相關人員核章後正本寄(送)達本基金會,活動成果報告及簡報電子檔上傳至計畫成果繳交專區(https://reurl.cc/RXrade),並列為日後學校申請計畫評選參考。
九、附 則:獲得補助之活動與學校提供之相關資料,均應提供本基金會編撰年度執行成果,並得安排公開陳列與展示。
十、本辦法經本基金會董事會議通過,陳請 董事長核定後執行之,修訂時亦同。
● 計畫附件專區
附件一、提升競爭力計畫書參考格式
附件二、預期效益概況說明表
附件三、經費結報表
附件四、補助經費編列審查原則
附件五、經費編列基準表
附件六、講座鐘點費支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