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新代教育基金會
112年度徵求「教育志工」群星計畫辦法
111年度基金會第三次董事會通過
一、計畫說明與目的
財團法人新代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推動學子之志願服務,養成自發、互動、共好之素養能力,特公開徵求「教育志工」群星計畫,歡迎大專院校、高中、新竹市立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申請機構)提出計畫申請。計畫經本會審查、核定後,申請機構協助規劃及辦理「教育志工團隊」(以下簡稱志工團隊)之召募、教育訓練、管理、運用,執行各種具有特色性、創新性、多元性之教育志願服務工作,以提升中小學學生能力。
二、辦法重點
(一)請申請學校協助徵求志工團隊提出「中小學學生教育志工群星服務計畫」(以下稱「服務計畫」)之申請,轉送本會辦理服務計畫審 查作業,核定補助經費。志工團隊之召募對象及補助經費說明如下:
(1)預計核定之志工團隊數,依據計畫內容與核定經費總額決定。
(2)志工團隊本於學習服務及志願服務之精神所組成;每一志工團隊執行服務計畫之成員不得少於8人。
(3)每一志工團隊至多補助新臺幣10萬元;但如配合本會相關活動或政策推展需要,且經審查通過者,不在此限。
(二)申請之志工團隊應規劃教育訓練、提供提升中小學學生能力志願服務之措施,輔導志工成員執行服務計畫,並運用各種管道宣傳活
動訊息、執行過程及成果,並於本會社群網路(https://www.facebook.com/syntecedufoundation?ref=hl) 發佈訊息或貼文,並
鼓勵志工團隊成員及其服務對象參與互動連結。
三、申請之志工團隊協助事項:
(一)申請之志工團隊提計畫書,並說明以下內容:
(1)計畫目標、服務對象、補助原則、工作項目、申請流程、實施期程、撥款、請款及核銷方式等。
(2)服務計畫應含志工教育訓練、活動設計說明、具體辦理方式、申請項目及活動成果發表。
(二)申請之志工團隊請參考計畫書格式暨經費編列審查原則與基準表,編製服務計畫書、經費結報表,逕送本會辦理審查作業。服務計
畫申請範疇可參考但不限於以下主題,志工團隊可擇一或多項主題申請,並鼓勵其他具特色性、創新性及多元性的創意構想:
(1)提升參加者語文理解發表能力。
(2)加強參加者生活數學運用能力。
(3)增進參加者課外科學素養。
(4)激發參加者藝術創作與鑑賞能力。
(5)培養參加者以團隊合作解決問題及創意思考能力。
(6)其他中小學生應具有之品格活動。
(三)申請之志工團隊確實執行服務計畫,並應依政府相關規定辦理經費撥付、核銷。
(四)結案後並請製作成果報告 (書面以及電子檔) 與結報書等相關資料送交本基金會備查。
四、計畫申請
(一)申請單位與申請人(計畫主持人)資格:
(1)申請單位須為各公立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校或新竹市立國民中小學。
(2)申請人須為大專院校志工團隊指導老師或新竹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
(二)申請方式及時間:
(1)擬定計畫書、預算書、預期效益概況說明表,計劃書之電子檔參考格式如附件。製作簡明簡報檔,俾便委員審核。
(2)擬結報表請首長與相關人員確實核章後以書面寄送,格式如附件二,本基金會補助經費編列審查原則如附件。
(3)即日起至111年11月14日,請至計畫申請專區填妥線上申請表單(https://reurl.cc/eO3qQQ),結報表正本請首長與相關人員確實核章後以書面寄(送)達本基金會;會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研發二路25號。
五、計畫審查
(一)本會於必要時得請計畫申請人及其團隊至本會進行簡報。
(二)審查重點:計畫申請人與志工群能力;計畫內容與活動的充實、多元與創新;人力、任務編組及分工;預期目標與成效;計畫可行性以及經費編列合理性。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計畫申請案無申覆機制。
(二)申請單位與志工團隊辦理活動時,應於活動場地佈置、相關活動手冊或文宣(含網站平台)資料之明顯適當處揭示並載明「財團法人新代教育基金會教育志工群星計畫」等字樣。
(三)成果彙整:獲得經費補助學校或單位,必須於112年11月13日前結案,成果報告完成送達本基金會,俾便依據獲補助經費學校執行狀況,評核嗣後經費之補助。
(四)申請學校與申請人應依補助用途支用,並對各項支出所提出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申請學校應確實審核研究計畫補助經費之各項支出,如發現計畫申請人有未依補助用途支用,應不得報銷,並責成計畫申請人改進;如發現計畫申請人提出之支出憑證有虛報、浮報等情事,應為適當之處置
(五)活動訊息、執行過程及成果,應透過本會社群網路宣傳及推廣。
附件一、計畫申請書
附件二、經費結報表
附件三、預期效益概況說明表
附件四、國中小學合作意向書
附件五、大學志工社團合作意向書
附件六、志工名單
附件七、經費核銷檢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