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新代教育基金會
112年度表揚新竹市中小學團隊優良指導教師辦法
112年度基金會第一次董事會通過
一、目 的:
為服膺本會宗旨,協助提昇新竹市中小學教育多元發展,鼓勵學校發展特色團隊,表揚獎勵學校團隊優良指導教師敬業精神,特訂定本辦法。
二、獎勵原則:
新竹市中小學設立之團隊其指導教師(專業教練除外),能充分表現人師風範,不求報償,熱情奉獻,造福學子多元能力學習,增廣視野,並具有下列條件者,得經學校推薦,經本基金會評選獎勵之:
(一) 推薦校內教師(含代理教師)累計指導學校團隊滿三年以上,且現仍擔任指導教師者。如果曾經接受本基金會優良教師或團隊優良教師表揚者,累計年資請於表揚後翌年起計。如推薦代理教師,須於112學年度仍任教於學校。
(二) 課餘時間擔任學校團隊指導教師連續三年以上未獲減課且未支領授課津貼者。
(三) 三年內未接受本基金會表揚過的品德優良、熱誠服務,充份發揮教育專業精神及教育愛;於課餘時間熱誠奉獻,提升學子多元能力學習。
三、獎勵名額:
112年度全市評選5~10位學校團隊優良指導教師,請各級學校本年度推薦至多一名,因名額有限,如有遺珠之憾,敬請學校於下年度繼續推薦。
四、獎勵內容:
本基金會頒贈優良指導教師紀念獎狀或獎牌一面,並致贈禮金新台幣壹萬元。
五、評選作業:
各級學校團隊優良指導教師推薦及評選作業程序如下:
(一) 請學校依據校內團隊指導教師優秀表現與奉獻付出及師生反映之整體意見,推薦績優者並填寫優良事蹟於112年5月31日前至計畫申請專區填妥線上申請表單(https://reurl.cc/eO3qQQ),董事會審議。
(二) 本基金會於九月前完成評選作業,將獲獎名冊函送相關學校與新竹市政府,並請學校協助本基金會公開表揚。
六、檢附資料,請以WORD檔或PDF檔上傳申請專區:
(一) 團隊優良指導教師推薦表(如附件一)。
(二) 有關學校團隊設置辦法或招生辦法(內含團隊練習時間)。
(三) 近年指導團隊優良事蹟佐證資料(獎狀、證書等影本資料)。
(四) 指導團隊心情故事一篇(如附件二,一千字以內,得免附)。
(五) 並請協助將以上資料簡明POWERPONIT簡報檔,得免附。
七、附 則:
獲獎之教師事蹟與提供之相關資料,均得提供本基金會編撰年度執行成果,並得安排公開陳列與展示。
八、本辦法經董事會議通過,陳請 董事長核定後執行之,修訂時亦同。
計畫辦法
附件一 團隊優良指導教師推薦表
附件二 指導心情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