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新生安心就學申請
安心就學申請類別及需附證明
安心就學申請類別及需附證明
1.低 收入戶:需附低收入戶相關證明
1.低 收入戶:需附低收入戶相關證明
2.中低收入戶:需附中低收入戶相關證明
2.中低收入戶:需附中低收入戶相關證明
3.家戶年所得在35萬元(113學年度修訂)以下者(不含年利息收入,但年利息收入應低於2萬元以下):
需附家長之112年度綜合所得資料清單各1份(須分別申請)及戶口名簿影本
3.家戶年所得在35萬元(113學年度修訂)以下者(不含年利息收入,但年利息收入應低於2萬元以下):
需附家長之112年度綜合所得資料清單各1份(須分別申請)及戶口名簿影本
4.家庭情況特殊:需填寫家庭情況說明書並提出相關佐證資料
4.家庭情況特殊:需填寫家庭情況說明書並提出相關佐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