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動說明

您是旅遊達人嗎?總能發現好玩的景點或秘境,常常被稱為旅遊達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宜蘭傳藝園區歡迎您來遊園,變身旅遊達人,透過影片記錄遊園時刻,讓更多人看見宜蘭傳藝之美,快來加入「達人帶路」的行列,拍出您的遊園影片!


二、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全聯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

三、 活動辦法

(一)影片主題:以宜蘭傳藝園區「達人帶路」為主題,化身旅遊達人,至宜蘭傳藝園區,拍攝屬於您遊園影片,拍攝內容請以表演節目、園區美食、店家介紹、拍照景點與手作體驗等主題項目,至少擇一拍攝。

(二)不限性別、年齡,皆可參加,如參賽者未滿20歲者,切結書與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應由法定代理人簽章。

(三)參賽者可以個人或團體報名,不限參賽人數,以團隊方式參賽者,須授權指派一名代表人,由代表人填寫報名表資料,參賽作品由代表人簽屬著作權授權同意書,獲獎作品由代表人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肖像權授權使用同意書與獎品領取,獲獎獎品請自行分配。

(四)多名參賽者請確實填寫 ,截止後恕不接受增加、刪減或變更參賽者。

(五)比賽分為國內組與海外組,請依代表人國籍身份參與。

四、 影片規格

(一)參賽作品以2至6分鐘為限。

(二)影片格式:MP4/MOV/1920*1080(HD)。

(三)參賽作品之拍攝不限國籍、不限語言、不限拍攝對象,更不限拍攝用器材。

(四)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公開發表,如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獲獎,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若獲獎者已領取獎項,應將所領取之獎項,無條件繳回主辦單位。參賽者如有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五、 報名方式

(一)收件日期:108年6月29日起至9 月 1 日

(二)活動簡章及報名表,請至「達人帶路影片徵選活動」網站下載

*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view/sunmaketraveler

(三)參賽者請依下方三步驟完成報名即可。(若作品經評選後獲獎,參賽者須提供主辦單位原始檔作品光碟一份與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故請保留原始檔案,屆時將有專人聯繫相關事宜。)


六、 評選方式

(一)初審: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依照活動辦法規定審查,評估內容是否符合主題、規格、清晰度、投稿日期、是否有不宜觀賞等客觀條件,通過初審者,主辦單位會將其影片放在官方粉絲專頁,供粉絲投票。

(二)複審:由專業人士評選,評分標準如下:

※備註:

主辦單位收到影片連結檔,將上傳至傳藝facebook粉絲專頁,供大家投票。網路票選評分機制,網路人氣「按讚次數」與「分享次數」加總,排名第一為100分,第二名99.5分,依序遞減0.5分,所得分數再乘以評分佔比30%,即為網路票選評分。

七、 獎勵辦法

八、 獲獎方式及繳交資料

(一)獲獎名單將公佈於宜蘭傳藝粉絲專頁,並以E-MAIL與手機通知,不另寄獲獎通知信函。

(二)獲獎回覆程序:獲獎作品需提供獲獎人身份證字號、戶籍地址資料,將作品原始檔(MP4 / MOV)光碟、報名表正本、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與肖像權授權使用同意書,一併寄回主辦單位,經確認完整後始算完備。

九、 競賽時程

十、 注意事項

(一)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參賽者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利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獲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參加者獲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相關責任,且如有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二)參賽作品所有內容(不包含配樂)必須為原創,配樂須使用原創或無版權音樂,嚴禁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傷害他人商譽/名譽或不雅作品之內容。參賽者亦不應有透過任何不正當之方法直接或間接影響網路人氣「按讚次數」與「分享次數」結果或其客觀性(包括但不限於:以虛設帳號創造按讚次數或分享次數、以任何利誘方式吸引或購買按讚次數或分享次數)。如發現違反上開事項或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或涉及仿冒、盜用他人作品之情事,經他人檢舉、主辦單位查覺之後,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若獲獎者已領取獎項,應將所領取之獎項,無條件繳回主辦單位。參賽者如有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三)請勿拍攝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主辦單位有權直接刪除該內容及取消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

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歸「財團法人全聯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所有。依著作權法,「財團法人全聯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有所有相關著作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且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獲獎者須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若不同意著作權歸屬,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四)獎金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辦理:依政府規定獲獎者之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壹千元(含)以上,須申報獲獎之扣繳憑單,獲獎人於兌獎時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參賽作品均不退稿,未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將不會以任何形式使用。

(六)凡參加本活動者,即視同接受本簡章各項規定,並接受本簡章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粉絲專頁公佈之。若是參賽者無法接受粉絲專頁變更後結果,則參賽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七)如有任何問題,請來信洽詢: pxsunmake@gmail.com。

十一、住宿券兌換注意事項

本活動獎項「宜蘭傳藝老爺行旅住宿券精緻客房(雙人房)」住宿券乙張(價值 NT$8,580),住宿券之使用規定如下:

(一)住宿券使用之房型為精緻客房(票面金額為8,580元),使用期限至2019/12/31,逾期無法使用,本票券不得轉售。

(二)國定假日及暑假、平假日均不加價即可使用,辦理入住手續後,持房卡即可入園。(請至少提前一周預約,聯絡人林小姐0937908343)

(三)本票券限二人使用,票券以外所衍生之費用,須自行負擔。

(四)經訂房確認後,需將本票券以傳真或郵寄方式交付之宜蘭傳藝中心全聯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進行登錄,以完成訂房手續。預約當日因故未入住者,應於五日前通知並完成變更,否則本票券將註記失效,無法再行使用。

(五)本票券需乙次使用完畢,不得與其他優惠專案合併使用,不得兌換現金或找零,塗改、註記、撕毁者,恕無法更換或退費。

(六)使用本票券前,敬請先行詳閱票券相關使用規定、適用範圍及使用效期等。

(七)本票券屬無記名使用,因毀損或遺失時恕無法補發,敬請持券人自行妥善保管。每張票券均需加蓋本會活動專用戳記始為有效票券。

(八)本會為活動單位,提供票券作為抽獎標的物,並非最終住宿服務之業者,無法第一時間告知床位,盡請見諒,如有相關訂房及住宿服務等延伸問題,本會概不負責。

十二、 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