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信仰是建基於神的啟示。我相信信仰正統的信徒都不會反對這點。基督教不是人想像及創造出來的宗教,而是出於神的計劃及旨意。若神選擇不向我們啟示祂自己,我們實在無從正確地認識祂,因為神是這麼偉大及超越,而人又是這麼渺小及無知。在這方面,不可知論者也不是完全錯誤。他們不否定神的存在,但他們認為就算神真的存在,人也沒有能力及智慧去認識祂。然而,他們卻忽略了一個非常重要的真理,就是神不但是超越的,祂也是至善及謙卑的。
若神是至善的,祂必然會以我們能明白的方法向我們啟示,否則憑人有限的智慧去尋求這位超然的神,必然有所缺失。而錯信對象(偶像)及道理(異端)的後果又這麼嚴重,良善的神絕不會故意隱藏自己,不給我們證據認識祂(徒14:17)。其中一個明顯的證據,就是神用祂所造的萬物來證明祂的存在:「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我們稱它為普遍啟示。
但在普遍啟示之外,神更用特殊的方法向我們啟示自己。這涉及神另一個偉大屬性—謙卑。這位無限及超然的神,願意用卑微的人以及他的語言來表明祂的心意:「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來1:1);「所以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並文士到你們這裡來。」(太23:34)。到了日期滿足的時候,神甚至差祂兒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向我們顯明祂的心:「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1:18)。我們實在要感謝讚美我們的神,因為祂既是至善,又是謙卑。若祂不是至善,祂大可不理會我們能否認識祂,祂可以讓我們一直活在黑暗中,最後死在過犯中。若祂不謙卑,祂也不會道成肉身向我們顯明神:「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腓2:5-8)。
神特殊的啟示—聖經—就是在以上這個大前提下賜予下來的。神把祂的神性及旨意,在聖靈的管理下,透過人的手筆及風格,用人的言語寫出神的話來。神學家稱之為默示(inspiration)。這就是提後3:16-17所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對於屬神的人來說,聖經不是一本普通的宗教經書,也不只是一些教導人向善的人生道理,它乃是神的說話,是神絕對的權威。聖經也是這位至善的神謙卑自己,用人的言語向我們吐露祂心意的情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