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工證明
由苗栗在地鄉親所提出的「提高汰換節電設備誘因」參與式預算方案,主要為鼓勵社區或小商家檢視公用燈具並汰換成高效能節能照明燈具,優先以苗栗前三大用電熱區竹南鎮、苗栗市及頭份市建立示範點,其中社區公共區域(如室內停車場或逃生梯空間)經審查合格並換裝符合規格驗證之照明燈具,可依規模獲得50%補助金額;小商家換裝節能燈具並上傳發票及證明汰換文件,補助金額最高650元,名額有限,至當年度補助金額用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