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日期:113年5月23日
開會時間:18:39
主席:徐議長鉉捷
紀錄:林秘書長采頤
出席人員:
徐議長鉉捷
商副議長芷芸
潘議員慈(請假)
曾議員宣凱(請假)
葉議員宗諭
陳議員昱安(請假)
王議員冠人
李議員孟叡
林議員學廣
許議員育榤(請假)
涂議員筱萱
王議員姿云(缺席)
陳議員語佳
周議員瑜芳
列席人員:
三峽校區學生會邱會長奕翔
三峽校區學生會陳副會長怡瑾
三峽校區學生會曾秘書長翊揚
游學生法院書記長子萱
三峽校區學生會學權部呂部長佳倪
本會林秘書長采頤
報告事項:
提案及決議:
第一案
編號:
24屆北大峽議字第90號
案由:
學生法院訂定「學生法官自律辦法」,請備查。
說明:
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第63條第4款規定辦理。
辦法:
請貴會備查,並在備查通過後,續送臺北校區議會備查。
附件:
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一、全案通過備查。
會務質詢:
會務質詢詳見會議影音資料。
臨時動議事項:
徐鉉捷議員提案
案由:
三峽校區學生議會聲明發表
說明:
立法院相關聲明發表內容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
附件:
決議:
一、葉宗諭議員提提出文字修正案。2人附議,逕付表決。同意票9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二、陳語佳議員提提出文字修正案。2人附議,逕付表決。同意票6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三、王冠人議員提提出文字修正案。2人附議,逕付表決。同意票5票,不同意票1票,通過。
四、全案同意票12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散會
會議影音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