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日期:113年4月25日
開會時間:18:30
主席:徐議長鉉捷
紀錄:林秘書長采頤
出席人員:
徐議長鉉捷
商副議長芷芸
潘議員慈
曾議員宣凱
葉議員宗諭
陳議員昱安
王議員冠人(請假)
李議員孟叡
林議員學廣
許議員育榤
涂議員筱萱
王議員姿云(請假)
陳議員語佳
周議員瑜芳
列席人員:
三峽校區學生會邱會長奕翔
三峽校區學生會陳副會長怡瑾
三峽校區學生會曾秘書長翊揚
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推動小組學生代表郭被提名人宥陞
本會林秘書長采頤
報告事項:
一、確認議程:
曾宣凱議員提案。
案由:
變更本次會議議程,變更24屆北大峽議字第89號【有關三峽校區學生會活動部第二期間追加預算案,敬請貴會審議。】為本日議程第三案,其餘順延。變更24屆北大峽議字第88號【有關《國立臺北大學三峽校區學生會會長副會長暨學生議員選舉罷免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為本日議程第八案。
辦法:
變更為本次議程第三案、第八案。
決議:
全案2人附議,共識決照案通過。
提案及決議:
第一案
編號:
24屆北大峽議字第56號
案由:
提請追認郭宥陞為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推動小組學生代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本會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各級會議學生代表推派規則》第六條,提請追認郭宥陞為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推動小組學生代表,並檢附人事資料,提請議會行使同意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辦法:
敬請貴會依職權決議。
附件:
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一、被提名人說明及經本會議員詢答完畢。
二、被提名人郭宥陞人事案,共識決照案通過。
第二案
編號:
24屆北大峽議字第81號
案由:
提請追認郭宥陞為校園節約能源推動小組學生代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本會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各級會議學生代表推派辦法》第六條,提請追認郭宥陞為校園節約能源推動小組學生代表,並檢附人事資料,提請議會行使同意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辦法:
敬請貴會依職權決議。
附件:
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一、被提名人說明及經本會議員詢答完畢。
二、被提名人郭宥陞人事案,共識決照案通過。
第三案
編號:
24屆北大峽議字第89號
案由:
有關三峽校區學生會活動部第二期間追加預算案,敬請貴會審議。
說明:
本會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預算暨決算辦法⟫第二十五條提出活動部追加預算案,亦依規定提出期入預算予以平衡,敬請貴會依職權審議。
辦法:
敬請貴會依職權決議。
附件:
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一、提案人說明及經本會議員詢答完畢。
二、曾宣凱議員提議針對本案採包裹表決。2人附議,通過。
三、全案同意票11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四案
編號:
24屆北大峽議字第87號
案由:
有關「愛心傘計畫」專案報告案,惠請議員撥冗閱讀。
說明:
有關「愛心傘計畫」一案,事前報告書詳於附件,請議員撥冗閱讀。
辦法:
敬請貴會依職權決議。
附件:
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第五案
編號:
24屆北大峽議字第85號
案由:
擬具《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總會長榮典授予辦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本案業經第二屆總會第二次總會會議決議通過。
二、查《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第三十三條明定總會長有授與榮典之權,又《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總會組織職權行使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前項榮典應由總會會議依法規命令訂定之。」爰提出本案。
三、附件一為《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總會長榮典授予辦法》逐條說明pdf檔。
四、附件二為《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總會長榮典授予辦法》逐條說明word檔。
五、附件三為第二屆總會第二次總會會議會議紀錄。
辦法:
敬請貴會議決通過後,送交臺北校區學生議會審議。
附件:
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一、提案人說明及經本會議員詢答完畢。
二、周瑜芳議員提議針對本案採包裹表決。2人附議,通過。
三、全案同意票10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六案
編號:
24屆北大峽議字第86號
案由:
有關第二屆總會第二期間追加預算案,敬請貴會審議。
說明:
一、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總會組織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二、兩校區學生會於4/8(一)於教育部前針對「宿舍事件」舉行「反對校方惡意打壓與不實回應」記者會。
三、經總會長與兩校區會長討論後,記者會經費由總會進行支應。
辦法:
敬請貴會議決通過後,送交臺北校區學生議會審議。
附件:
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一、提案人說明及經本會議員詢答完畢。
二、商芷芸議員提議針對本案採包裹表決。2人附議,通過。
三、全案同意票10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七案
編號:
24屆北大峽議字第82號
案由:
有關《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各級會議學生代表推派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本會提出《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各級會議學生代表推派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詳細說明請參照附件。敬請貴會公決。
辦法:
敬請大會依職權審議。
附件:
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一、提案人說明及經本會議員詢答完畢。
二、葉宗諭議員針對第2條第2項提出第一文字修正案。2人附議,通過。曾宣凱議員針對第2條第2項提出第二文字修正案。2人附議,通過。
三、周瑜芳議員提議針對本案採包裹表決。2人附議,通過。
四、全案同意票12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八案
編號:
24屆北大峽議字第88號
案由:
有關《國立臺北大學三峽校區學生會會長副會長暨學生議員選舉罷免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本會提出《國立臺北大學三峽校區學生會會長副會長暨學生議員選舉罷免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詳細說明請參照附件。
辦法:
敬請大會依職權審議。
附件:
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一、提案人說明及經本會議員詢答完畢。
二、曾宣凱議員針對第10-1條提出第一文字修正案。2人附議,通過。葉宗諭議員針對第13-1條提出第一文字修正案。2人附議,通過。葉宗諭議員針對第17條提出第一文字修正案。2人附議,通過。葉宗諭議員針對第13-1條提出第一文字修正案。2人附議,通過。
三、李孟叡議員提議針對本案採包裹表決。2人附議,通過。
四、全案同意票11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會務質詢:
會務質詢詳見會議影音資料。
臨時動議事項:
無
散會
會議影音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