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時間:112年4月20日
開會時間:18:30
主席:許栢睿
記錄:潘慈
出席人員:
許議長栢睿
黃副議長聖恩
林議員正奇(請假)
賴議員意潔(請假)
高議員國倫(請假)
林議員司帷(缺席)
陳議員致勳
郭議員宇騰(缺席)
林議員安庭(請假)
葉議員宗諭(請假)
徐議員鉉捷
金議員佳賢(請假)
周議員瑜芳
張議員紹倫
列席人員:
三峽校區學生會李會長芝玉
三峽校區學生會陳副會長佳昕
三峽校區學生會陳副會長胤彤
三峽校區學生會吳副會長立欣
三峽校區學生會秘書處廖秘書長柔綺
三峽校區學生會秘書處李副秘書長韋廷
三峽校區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褚被提名人宏品
三峽校區選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謝被提名人旻芸
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陳被提名人怡瑾
本會潘秘書長慈
本會林會議助理采頤
提案及決議:
第一案
編號:
23屆北大峽議字第81號
案由:
有關111學年度國立臺北大學校務會議學生代表人事案一案,請貴會依職權決議。
說明:
一、本案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各級會議代表推派過渡施行條例》第四條規定提名校務會議學生代表之人事案。
二、因原校務會議之學生代表黃聖恩辭職,故三峽校區學生議會委由三峽校區學生會提名陳怡瑾為接任之校務會議學生代表,請貴會依職權決議。
辦法:
敬請貴會依職權決議。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一、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陳怡瑾人事案,同意票5票,不同意票1票,通過。
第二案
編號:
23屆北大峽議字第85號
案由:
有關第23屆三峽校區學生議會秘書處111-2工作報告,惠請議員撥冗閱讀。
說明:
附件為本學期學生議會秘書處施政報告。
辦法:
敬請大會依職權聽取報告。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第三案
編號:
23屆北大峽議字第82號
案由:
有關提名褚宏品為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謝旻芸為選舉委員會委員副主任委員之人事案兩案,敬請貴會依職權決議。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選舉委員會組織規程》第3條第2項「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學生會長提名,經學生議會同意後任命」。
辦法:
敬請貴會依職權決議。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一、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褚宏品人事案,同意票8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二、選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謝旻芸人事案,同意票7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四案
編號:
23屆北大峽議字第83號
案由:
有關總會第一屆第二學期追加預算案,敬請貴會審議。
說明:
一、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總會組織職權行使法》第29條規定辦理。
二、本會向教育部申請公文電子交換系統,已取得組織團體憑證,惟申請機關連線服務需備一台固定IP且固定用途之電腦設備。
三、本案已向學務處多次磋商,課指組亦多次向資訊中心表達學生自治會地位不同,應保障基本核心業務之協助,但仍未果,爰提出本追加預算案。
辦法:
敬請貴會依法審議並通過。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同意票6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五案
編號:
23屆北大峽議字第84號
案由:
擬具「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會長暨學生議員選舉罷免辦法」法規名稱及第17條修正草案,敬請貴會公決。
說明:
一、本法僅保障國際生與身心障礙學生,為保障婦女與原住民,與憲法精神不合。
二、學生會長期找不到研究生代表,故降低研究生參選門檻,藉此提高其參與率。
辦法:
敬請貴會依職權決議。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一、黃聖恩議員提案文字修正案,針對本辦法第17條第一項第二款文字修正、刪除第17條第一項第三款,共識決通過。
二、周瑜芳議員提案第一修正動議案,針對本辦法第17條文字修正,同意票3票,不同意票1票,納入本案。
三、《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會長暨學生議員選舉罷免辦法》法規名稱修正,共識決通過。
四、《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會長暨學生議員選舉罷免辦法》第17條修正案,共識決通過。
五、針對本案全案法規修正之程序,共識決通過。
會務質詢
詳見會議影音資料。
臨時動議事項:
一、黃聖恩議員提案。提請各級會議學生代表(包含本會、三峽校區學生會)收受任何與各級會議相關資料,除有必須保密者,皆應依進行資訊公開透明處理及協助傳遞,共識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