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時間:111年12月16日
開會時間:18:40
主席:許栢睿
記錄:潘慈
出席人員:
許議長栢睿
黃副議長聖恩
林議員正奇
賴議員意潔
高議員國倫
林議員司帷
陳議員致勳
郭議員宇騰
林議員安庭
葉議員宗諭
徐議員鉉捷
金議員佳賢(請假)
周議員瑜芳
張議員紹倫
列席人員:
三峽校區學生會李會長芝玉
三峽校區學生會陳副會長佳昕
三峽校區學生會陳副會長胤彤
三峽校區學生會吳副會長立欣
三峽校區學生會財務部嚴部長祥愷
本會潘秘書長慈
本會葉會議助理祺華
本會林會議助理采頤
提案及決議:
第一案
編號:
23屆北大峽議字第51號
案由:
有關第23屆三峽校區學生會第一期間第二次追加預算案。
說明:
一、依本會「2022 三峽學生會秋冬帽 T 計劃」辦理(詳附件一)。
二、本會公關部部長長期懸缺及前任部長怠職致業務延宕,使總預算提出時未審酌帽T及周邊商品相關經費,爰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預算暨決算辦法(下稱預決算法)第二十五條第三款之規定提出追加預算案。
三、本追加預算案期出為133,188元,依預決算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提出期入預算平衡之,期入預算為132,620元,平衡後經費為支出432元。
四、預算書詳如附件二。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同意票8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二案
編號:
23屆北大峽議字第52號
案由:
有關國立臺北大學兩議會爭議處理法廢止全文十五條一案,敬請大會審議。
說明:
一、本會111年7說1日起實施之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之架構,係兩校區學生議會於內部協商不成時,將雙方決議送交總會表決,兩校區學生議會運作已無嚴格要求需有結論之必要,爰建議未來內部協商由本會針對個案決議派代表協商等彈性方法即可。
二、現行法規全文詳附件一
辦法:
敬請大會同意並送交臺北校區學生議會審議。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一、林安庭議員提案針對本案採包裹表決,共識決通過。
二、全案同意票12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三案
編號:
23屆北大峽議字第53號
案由:
有關《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總會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三條修正案,敬請大會審議。
說明:
一、經三峽校區學生議會對本案法審議時,發現第13條草案顯有爭議,經雙邊議長協商後,該法條暫為凍結,送台北議會法制室修正後送各校區審議。
辦法:
敬請貴會依職權審議。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同意票11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四案
編號:
23屆北大峽議字第54號
案由:
有關第23屆學生法庭第一期間預算案。
說明:
一、法庭預算總額為13045元。台北校區依據章程規定負擔3/7,5591元。
二、學生法庭第一期間總預算書,請貴會審查議決。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一、黃聖恩議員提案將本案與23屆北大峽議字第48號之決議併陳送至總會決議。同意票12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會務質詢
會務質詢詳見會議影音資料。
臨時動議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