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時間:111年9月2日
開會時間:19:00
主席:黃聖恩
記錄:潘慈
出席人員:
許議長栢睿
黃副議長聖恩
林議員正奇
賴議員意潔
黃議員騰憲
高議員國倫(請假)
林議員司帷
陳議員致勳
郭議員宇騰
林議員安庭
葉議員宗諭
徐議員鉉捷
金議員佳賢
周議員瑜芳
張議員紹倫
列席人員:
學生會李會長芝玉
陳副會長佳昕
陳副會長胤彤
吳副會長立欣
秘書長廖柔綺
副秘書長李韋廷
新聞部林部長碩槿
新聞部鄭副部長芷菱
國際事務部楊部長佳翰
國際部陳副部長皇嘉(請假)
活動部陳部長被提名人陳偉翰
活動部林副部長采萱
校級會議研究生學生代表被提名人黃羿閔
學生輔導暨校園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委員會學生代表被提名人邱奕翔
本會潘秘書長慈。
確認議程:
周瑜芳議員提案
案由:變更本次會議議程,納入23屆北大峽議字第1號【有關本會廖柔綺等 13 人人事案,敬請公決。】一案之活動部陳部長偉翰部分於本日議程第六項及第七項之間。
說明:
辦法:活動部陳部長偉翰部分於本日議程第六項及第七項之間。
決議:共識決照案通過。
報告事項:
一、 三峽校區學生會秘書處施政報告
二、 三峽校區學生會活動部施政報告
三、 三峽校區學生會新聞部施政報告
四、 三峽校區學生會國際事務部施政報告
提案及決議:
第一案
編號:
北大峽議字第1號
案由:
【有關本會廖柔綺等 13 人人事案,敬請公決。】一案之活動部陳部長偉翰部分。
說明:
敬請貴會依職權完成人事案,並函請會長任命之。
辦法:
一、活動部部長被提名人陳偉翰人事簡歷表
附件: 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活動部部長被提名人陳偉翰人事案。同意票8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二案
編號:
23屆北大峽議字第17號
案由:
有關提名本會學生權益部邱奕翔部員為本校「學生輔導暨校園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委員會學生代表」人事案一案,提請貴會同意。
說明:
一、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各級會議學生代表推派辦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二、本校「學生輔導暨校園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委員會」為非第六條各款列舉會議,爰依法提請貴會同意後任命之。
三、被提名人簡歷表詳如附件一。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並同意本案。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學生輔導暨校園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委員會學生代表被提名人邱奕翔人事案。同意票10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三案
編號:
23屆北大峽議字第18號
案由:
有關提名本會黃羿閔為本校「校務會議研究生學生代表」人事案一案,提請貴會同意。
說明:
一、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各級會議學生代表推派辦法》第六條第一款及《國立臺北大學校務會議設置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並同意本案,。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一、張紹倫議員提案針對本案採包裹表決。同意票3票,不同意票5票,不通過。
二、校務會議研究生學生代表被提名人黃羿閔人事案。同意票9票,不同意0票,通過。
三、教務會議研究生學生代表被提名人黃羿閔人事案。同意票9票,不同意0票,通過。
四、行政會議研究生學生代表被提名人黃羿閔人事案。同意票8票,不同意0票,通過。
五、學務會議研究生學生代表被提名人黃羿閔人事案。同意票9票,不同意1票,通過。
第四案
編號:
23屆北大峽議字第10號
案由:
有關本會111學年度會費調整案,敬請貴會同意,請查照
說明:
一、依《經費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四條但書規定辦理。
二、近年物價指數上漲,自100年1月為94.15至111年7月為107.79,再觀104年至今,已逾多年未調漲,致本會運作時有窒礙之情。
三、第二十二屆三峽校區學生會期末結餘約為三十萬元,係因該學年度大型活動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致停止辦理,該預算金額扣除補助款及贊助款,仍有二十八萬有餘,是該預算如期如實執行,其結餘款項可能僅剩一至二萬元。
四、參照貴會所提三峽校區學生議會及附屬單位預算金額與上學年度同期相較仍有增加之情,且貴會期入預算依《經費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七條之規定,大多為年度會費收取額度之百分之十五,倘以現行會費收取額度支應,實無法達收支平衡之目標。
五、依111年5月23日通過之《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之架構,與修法前相較有「總會」之編制,總會之預算一筆裡仍需由本會撥付,是此一機關預算將加劇本會經費不足之現況。
六、為使會費繳納能盡可能回饋會員,本會擬將於111學年度辦理之會費抽獎、各項會費優惠活動增加優惠幅度,以兼顧會費繳納之學生得享有本會更完整之服務與優惠,詳細優惠及回饋擬於施政報告說明之。
七、111學年度學生會費調漲至新台幣肆佰伍拾元整。
辦法:
敬請貴會依法同意本案。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一、同意票3票,不同意票9票,不通過。
二、第一副動議案。黃聖恩議員提案本案通過後,請三峽校區學生會於總預算審議前公告會費調整相應方案,說明調整會費前後之權益比較。主要提案不通過,副動議不表決。
第五案
編號:
23屆北大峽議字第9號
案由:
有關本會第23屆學生會新生包預算案變更案,提請審議。
說明:
一、貴會於111年7月29日通過「23屆北大峽議字第3號」新生包預算案,本會即執行相關預算業務,業於提案日已完成第一批新生包寄送業務,並進行剩餘新生包包裝事項,合先敘明。
二、惟本會於進行第一批新生包包裝業務時,擬將相關名條送印遭合作廠商拒絕,理由略以「標籤紙可能捲入印表機造成沾黏而使機器損壞」等情,經本會詢問多家影印廠商後街獲得相同回復。
三、查本會公文交換、各部門日常申請表等其他紙本業務皆有大量需求,本會辦公室有噴墨印表機二台,皆已逾使用年限並已不堪使用,且維修成本甚鉅,故購入多功能事務印表機乙台(比價資料如附件二)。
四、郵資部分經詢問中華郵政故份有限公司三峽郵局(下稱郵局)後得知大宗郵件交寄服務價格計算與一般郵件並非相同,且本會寄送物品重量與原估計相比較輕,故下修預估郵資金額,並提案變更預算。
五、本專案預算總金額原為54,070元,修正後下修為36,425元,擬請貴會同意變更。
辦法:
擰請同意本案變更預算。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同意票9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六案
編號:
23屆北大峽議字第12號
案由:
有關本會「新生包追加預算案」一案,提請審議。
說明:
一、本會於111年7月21日提具「23屆學生會新生包預算案」貴會業於111年7月29日以「23屆北大峽議字第3號」完成審議,合先敘明。
二、復因用途及計畫變更,依法於111年8月12日,向貴會提出預算變更案(即貴會23屆北大峽議字第9號)。
三、因入學時程所致取得名單時間不同,本會以分批寄送方式進行本計劃,惟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於提供本會第二批(即以分科測驗入學之新生)名單時,因其操作失當致學生之姓名、系級正確,地址卻全數誤植為第一批已寄送名單之部分同學通訊地址之錯誤資訊,致本會第二批所寄532件新生包全數發生錯誤,含重新寄送之廠商宣傳品及本會重新追加印製之新生刊及相關費用,共計20820(追加預算表如附件)。
四、有關上述費用部分,本會將依法以協商、申訴或民事爭訟方法向本校請求負擔相關費用。
辦法:
敬請貴會依職權審議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共識決照案通過。
第七案
編號:
23屆北大峽議字第5號
案由:
有關本會歲出機關別預算案草案,提請預決算委員會審議。
說明:
一、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預算暨決算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略以「學生議會預決算委員會應提供審核以前學年度預算執行之有關資料及財務上增進效能與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
二、本會已完成預算案編擬,並請本會預決算委員會依本預算案草案之內容,提具前學年度預算執行之有關資料及財務上增進效能與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以供未來大會審議參考。
三、預算案草案詳如附件。
辦法:
擬請預決算委員會完成說明所列事項並送交學生會財務部彙整資料以利總預算提案及審查。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共識決照案通過。
臨時動議事項:
一、黃聖恩議員提案三峽校區學生議會本屆111年9月至112年1月每月召開一次常會。共識決照案通過。
會議影音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