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課Q&A

財金學分學程Q&A

Q1.總共須修幾學分?

總計至少須20學分(必修課一定要修),詳見財金學程修習科目表

Q2:若在自己系上有修過相同的課名,可否採認抵財金學程?

可依照以下財金學程要點辦理:

六、本學程應修學分數至少20學分,其中修習科目須有半數以上學分不屬於學生本系所、輔系或其他學程應修之科目。

七、主修系所專門科目與本學程科目相同或相似者,得辦理抵免,惟抵免學分總數不得超過10學分。

Q3:外系開的統計學可否抵免財金學程的「統計學」?

其他企管學程或科技系或外系開的統計學,如果也是3學分可以抵。

或是教育學院有開「教育統計學(一)+ 教育統計學(二),總計4學分」,可以抵財金學程的統計學3學分。

注意不可以通識課或教程課抵。

Q4:通識課或教育學分的課可否抵財金學程?

不可以通識課或教程課抵財金學程。

Q5:何時可以申請財金學分學程的證書?

修畢規定的學分,待成績都出來之後,請下載財金學程證明書申請表,

填寫後,檢附申請表+歷年成績單(修課之科目請以瑩光筆標示),於校本部誠10樓公領系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