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號|劉品佑

社會學系|學士四年級

【政見簡述】

個人經歷

社團經歷:

東海大學人間工作坊幹部

東海大學臺灣文化研究社社長

東海大學學生會學權部長

東海大學學生評議會委員

中山大學學生議員

中山大學評議委員


學代經歷:

東海大學性平委員、評議委員

中山大學校務會議、教務會議、學務會議、總務會議、性平會議、大學之道委員會、空間管理委員會

參選動機

自高中就開始參與學生自治及異議性社團,至今已經即將邁入第八年,曾擔任行政中心幹部、議員、學校各個會議的學代及異議性社團社長。

發現無論在校園中發生什麼事情,學生都是最直接受到影響的人,但同時校方對於學生角度的思考經常是不夠完善的,所以也更加體認到學生參與校園事務的重要性,過往我也曾擔任過學生議員,這次更在大四升碩一的時刻參選,不僅希望能夠將我過往的經驗帶給學生會,同時也是帶著更多的抱負與理想再次投入學生議員的選舉,希望大家能夠給我機會讓我持續為中山大學的學生服務。

政見詳述

一、心理諮商要增能,簽訂校外心理諮商為特約廠商

中山大學校內,雖然符合目前教育部的規定,但仍然有許多同學反應,如果要諮商要排上數週之久,同時校內諮商師也因為人力吃緊所以有限定時間與每個人每學期的次數限制,無法滿足所有同學的需求,同時一次心理諮商的費用為1500-2500不等,所以我認為應該在校園的正規軍外,額外找校外的心理諮商所為特約廠商,讓有需求的同學,可以用比較優惠的價格,尋求更多的選擇。

同時針對弱勢同學有額外的經費補助,可以用在心理諮商與相關的醫療行為讓更多有需要的同學可以被校園安全網接住。


二、畢業門檻-跨院ESP/ESP與通識英語、體育畢業門檻重新檢討


(一)跨院ESP/ESP與通識英語


由於現行的英語畢業門檻,需要先修畢一門通識英語後,才能修習一門更高級的跨院EAP/ESP,就算英語被分配到高級,仍然需要修習一門的跨院EAP/ESP,與國內大部分的大專院校的體制大相徑庭,導致跨院EAP/ESP經常成為化外之地,成為同學無法抵免,必須要修的課程;同時因為112學年度英語文中心的辦法修訂,導致通識英語和跨院EAP/ESP無法在同一個學期修畢,英語課程從一學期的課程,變成一學年的課程,且一開始跨院EAP/ESP的出現,是為了要讓修系上專業課程的同學可以更好銜接,但現在的跨校EAP/ESP卻沒有這個功能,徒增同學的困擾。


所以我主張跨院EAP/ESP,在真正能夠幫助到同學銜接到系上專業課程前,應該要回歸通識英語教育,不能強迫同學在畢業前要修完跨校院EAP/ESP的相關課程。


(二)體育畢業門檻


目前除了體育課實施的體適能外,沒有其他體育畢業門檻的大學有,台大、清大、政大、成大,我們所認知的「頂大」幾乎都將游泳畢業門檻廢除,惟中山大學仍以水中自救為由,強制同學畢業前要具有蛙式游泳50公尺以上的能力,但建立正確的水中自救觀念,遠比能夠蛙式游泳50公尺還要重要很多,所以我主張廢除體育畢業門檻。


三、畢業資格與學生債權脫鉤


依據台教高通字第1100016025號摘錄,「如純屬學校與學生之債權關係,則不得與涉及畢業條件或離校之相關證書或文件發放做不當連結」,總而言之,教務處不得強制同學在畢業前一定要繳交,如:機車行政費、借書逾期費等等費用。


這是教育部兩年前的涵文,各大學幾乎都已經修法了,只剩下中山大學仍然無視教育部的涵文,仍未修法。


我主張教務處應該盡快修法以符合教育部的規定,以免同學權利受損。


四、取消寄送紙本成績單


近年民法將成年的年齡下修至18歲,寄發成績單給「家長」不再必要,大學生既然在民法上都已經是一個成年人,成績應該自己負責,寄發紙本成績單不僅無益推動ESG,同時也徒增行政人員的麻煩。


我主張,教務處應該要停止寄發紙本成績單給家長的行為。


五、重新檢視學程、通識、博雅課程


(一)目前超過四年未開課要重新開課的課程,需要重新報到教務會議上通過,才可以授課,但卻沒有盤點超過四年未開課的課程有哪些,所以我主張,教務處重新盤點多年未開課,但應該要開課的課程。


(二)部分課程掛太多學程、博雅向度,導致修課同學過多。以113學年度下學期,為例,一門課程最高掛到9個學程,導致修課人數暴增,同時也造成同學學期初都要到處搶客,但與此同時也有些通識課程,是沒有掛學程的,因此我主張學程要有標準,規範一個學程應該要有多少課程供同學選擇,一個課程最多掛幾門學程,讓想要修學程的同學,有更多的選擇,保障同學的學習品質。

政見發表影音

十號候選人劉品佑 政見發表影片.m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