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院所屬民間公證人王柯雅菱事務所
NOTARY PUBLIC WANG KO , YA-LING
經司法院核定,英文第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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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司法院核定,英文第一級
距 離 法 院 300 公 尺 一 站 式 服 務 效 力 與 法 院 公 證 相 同
國內外文件辦理認證事項
國內外畢業證書認證、學力證明認證、成績單認證、辦理各項事務委託書認證、國外委託監護文件、翻譯文書認證、ISO證書認證、完工實績認證、在職證明書認證、存款證明認證、財力證明認證
各類契約、法律行為辦理公證事項
土地、廠房、房屋、社會住宅租約公證、房屋借用契約公證、職務宿舍契約公證
到場辦理公、認證業務之民眾,請攜帶自己的身分證正本供公證人查驗身份。
提出公、認證文件(如國外單位有規定文件內容、格式,請事先確認格式),或洽詢公證人事務所例稿。
公、認證費用依公證費用標準表計算(請見說明文件)。本所公、認證費用、效力與法院相同。
如為公司、法人辦理公、認證業務,請提出公司最新變更登記事項卡正、影本供公證人查驗。影本上須蓋用與最新變更登記事項卡上相同之公司大小印,正本查驗後發還。
如非本人或非公司負責人親自到場辦理公、認證業務,請提出授權書。個人部分:授權書須蓋用委託人之印鑑章,並提出委託人印鑑證明供公證人查驗(印鑑證明用途為辦理公證)。公司部分:授權書須蓋用與公司最新變更登記事項卡上相同之大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