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經營問題

1. 企劃開始後的5/19直至8/2 除了6月的募資金額外,沒有與燈箱相關貼文(可見旁邊燈箱活動相關貼文紀錄),事後回頭來看那麼早公布除了想要表達5/22有簽約確認檔期以及6/2先匯款之外,個人想不到急於5/19公開卻不宣傳的理由。(這兩件事情也沒有任何相關貼文宣傳)


2. 在濃湯之前從未看過有任何相關應援募資企劃將結束日期臨時延長至募資成果發表之後,募資不就是推動大家一起完成某件事情嗎?而且原本企劃書和9/26的貼文又再提到無論募資是否達標都會上刊燈箱,那在無論無何都會執行的前提,延不延長只是差在濃湯最後付出的金額而已(且企劃書內還將無論如何都會執行的字句刪除)日期延長到募資成果都已經發佈出來了還繼續募資講難聽的就只是把成品當廣告而已。

延長公告說8月活動太多要資金調控也很難站得住腳,9、10月陸續有該團體藝人的生日周邊到貨有些人部分粉絲是貨到付款,也會有資金花費的問題,不影響到檔期和燈箱內容的前提下這些時程不是早該訂下的嗎?後續感謝斗內會一改再改也證明了參與者參與濃湯的燈箱,而不是讓有心人士在台上阿諛奉承成為表演的一部份。


3. 設立活動#的意義?燈箱上刊後濃湯帳號的轉貼僅僅轉貼了一篇沒有參與活動#的他箱藝人的貼文,結果有參與活動#粉絲貼文一篇都沒有轉貼要嘛就都不要轉,要嘛就都轉;結果搞得有知名度的就算沒#也獲得轉貼,沒知名度就算響應#也沒有轉貼的價值嗎尊不尊重那些響應濃湯燈箱活動的人


4. 剩下就是企劃書的各種爭議就直接列圖列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