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福利管理委員會 

行政福利管理委員會組織圖

人員晉用

任用條件

1.  護理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護理師或護士資格。

2.  應屆畢業生成績優良經由學校推薦者

甄選方式

1.  筆試:專業科目及面試

2.  學校推薦或履歷表中篩選出合格者,通知筆試、面試

錄用原則

1.  身心健康,具服務熱忱對護理專業有興趣者。

2.  新進護理人員給予試用(職前訓練) 3個月後,正式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