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福利管理委員會
行政福利管理委員會組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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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晉用
人員晉用
任用條件
任用條件
1. 護理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護理師或護士資格。
1. 護理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護理師或護士資格。
2. 應屆畢業生成績優良經由學校推薦者
2. 應屆畢業生成績優良經由學校推薦者
甄選方式
甄選方式
1. 筆試:專業科目及面試
1. 筆試:專業科目及面試
2. 學校推薦或履歷表中篩選出合格者,通知筆試、面試
2. 學校推薦或履歷表中篩選出合格者,通知筆試、面試
錄用原則
錄用原則
1. 身心健康,具服務熱忱對護理專業有興趣者。
1. 身心健康,具服務熱忱對護理專業有興趣者。
2. 新進護理人員給予試用(職前訓練) 3個月後,正式任用。
2. 新進護理人員給予試用(職前訓練) 3個月後,正式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