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申請團隊:
需於申請時間內進退場(不接受提早進場要求)
使用時應以安全為最高準則,如
1.不應自行操作大電
2.不應進入未被允許之區域
3.不應使用未經申請之明火與特效 (含拉炮)
4.不應執行其他危害使用者與觀眾安全之工作事項 (如:舞台灑水、投擲物品.....等)
使用時以能夠完整復原為原則,如
1.不應使用會留下殘膠的膠帶(海報張貼建議使用3M無痕膠帶,舞台馬克建議使用PVC電工膠帶)
2.不應在舞台地板上拖行器具、桌椅及設備
3.不應執行其他導致破壞性無法復原之工作事項
觀眾席、舞台與休息室全面禁煙、禁食、禁水、禁嚼食口香糖與檳榔
休息室可使用食物飲料。請配合垃圾分類,並妥善處理廚餘
舞台監督應管制工作人員,不得於觀眾席與舞台區使用食物飲料;
前台監督應管制觀眾,不得於觀眾席使用食物飲料
左舞台常備燈光與音響副控系統,足夠一般團隊使用。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演藝廳控制室。
所有與演出相關之技術執行(如鋼琴移動、燈光調整、大幕開合、影片或音樂播放、投影機架設、...)與前台服務相關事項,應由使用團隊安排工作人員自行執行
若需借用場內器材(含桌、椅、海報架等),需於取用前告知場館人員。未經允許不得自行搬運。
使用團隊離場前應卸除場地佈置、無損交還借用器材,清空團隊所製造之垃圾,經值班舞監確認後方得離場
若有鋼琴調音需求之團隊,可與藝文中心聯絡以取得調音師聯絡方式
陽明交大藝文中心:
監督使用團隊使用場地:所有館方工作人員應
1.以影像或錄音紀錄使用團隊違規情形
2.在出現危險情況時中止操作,以避免危害使用人員及觀眾生命安全
於離場前陪同使用團隊檢查復原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