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規則

  1. 提出服務申請前務必完整閱讀申請須知及申請規則,如有問題建議先參考常見QA

  2. 申請期限為活動日 14 天前。若逾期,線上系統將自動鎖住,請聯繫學務處課外活動組老師進行臨時申請(校內分機 62237,行政大樓三樓)凡於活動日 5 至 14 天前之臨時申請政大 PA 團將盡力協助排班,然活動團體需承擔無人值班之風險。臨時申請皆視為非義務服務時段,須依規定支付工作費用(請見申請須知>服務時段說明)。活動日前 5 天內申請者,不予受理。

  3. 服務時間修改之時程等同申請,請於活動日 14 天前來信mixer@nccu.edu.tw私訊粉絲專頁告知;若於 5 至 14 天前臨時告知,但團員時間無法配合,活動團體須自負責任;5 天內告知者則概不受理。

  4. 政大 PA 團會依活動複雜度及人力安排 1~4 位團員值班。如有特殊人數需求,請於申請後私訊 PA 團粉絲專頁或聯絡課外組,團員得視狀況彈性排班。

    • 人員配置原則上以音控 1 人、燈控 1 人、收音架場 1~2 人為主,並視活動流程及需求安排人力。

  5. 除麥克風及音響的音控系統外,四維堂的投影幕、布幕與燈光系統以及雲岫廳投影幕也由 PA 團負責管理操作,如有使用需求也須提出服務申請。

  6. 器材設備及控台由政大 PA 團團員負責操作,活動團體不得出入音控室

  7. 活動結束後,活動團體應配合團員點收器材。如因不當使用而造成損害,應負維修或賠償責任。

  8. 活動負責人務必於事前信件溝通時提供完整活動流程及器材與收音需求,未事先告知而於活動當下提出之需求,政大 PA 團一律不予協助及提供

    • 如有彩排,也須提供彩排流程。器材需求包含但不限於麥克風、樂團配置、電腦音源、燈光系統、布幕及投影幕操作等。

  9. 值班團員會於活動開始前與活動負責人進行簡單器材使用教學,活動負責人有義務將其內容轉知使用者,以避免器材損壞。

  10. 若有外請燈光音響廠商,且廠商需要與我們溝通了解場地情況,或需動用場地內的系統及器材等,也需申請政大 PA 團。若廠商足夠瞭解場地狀況且無接入系統需求,則無需申請。外請廠商之活動如有申請 PA 團,雙方溝通時現場必須有活動方負責人在場

  11. 因未完整閱讀申請須知,且有疑問而未事先詢問值班團員或私訊粉絲專頁,導致活動當下發生無法處理之臨時狀況,活動團體須自負責任。

  12. 若有違規情節嚴重、器材使用不當而律勸不聽,或不尊重值班團員等情形,政大 PA 團在與課外組討論後,有權對活動團體及負責人進行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