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賄選Q&A

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8條第1項第1款、第41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2條第4款、第25條,苗栗縣苗栗市第12屆市長補選將於113年4月13日投開票。為將反賄選觀念,深入地方社區、鄰里,本署結合相關公私部門規劃辦理各項反賄選宣導措施,以貼近民眾生活經驗,提升公民社會責任之主軸,激發民眾拒絕賄選之決心,建立反賄共識,進而能勇於檢舉賄選,營造乾淨公平的選舉環境與風氣,達到選賢與能的目的。 

Q1:買票的刑事責任?

A1: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投票行賄罪之刑度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Q2:賣票的刑事責任?

A2:一般民眾若要求期約收受賄賂其他不正當利益而出賣選票,將觸犯刑法第143條之罪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Q3:何謂幽靈人口?

A3: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依刑法第146條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犯也有處罰。 

Q4:本次正副總統、立法委員選舉檢舉賄選最高獎金新臺幣多少錢?

A4:

Q5:抓賄五部曲。

A5

Q6:檢舉賄選要注意什麼?

A6

Q7:反賄選檢舉電話為何?

A7:0800-024-099 撥通後再按4

(24小時免費電話,服務久久。)

或電話給110向警察局報案。

Q8:賄選行為有哪些?

A8:對於有投票權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涉有賄選罪嫌。下列行為是否構成賄選,仍應由承辦檢察官視具體個案情形審慎依法認定之。  

Q9:本次苗栗縣苗栗市市長補選選舉之投票日期?

A9:中華民國113年4月13日(星期六)。

Q10:自92年至111年底已發出檢舉賄選獎金共11億9754萬7500元。

A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