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六章開始,就是耶穌在加利利海邊餵飽了五千人。隨即引起了好些群眾要追隨祂,渴望得著更多的「餅」。然而,耶穌隨即將餵飽五千人的神跡行動,轉化為屬靈真理的教導,直言生命的糧,不在於魚與餅。於是,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六35)之後,主耶穌再一進宣告:「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六54)。這話一出,當然就引起了很大的迴響!眾人直言耶穌所講的,「甚難」(原文是有「硬」、「嚴厲」、被「冒犯」等意思)。當時的聽眾,根本聽不入耳(六60)!為免聽眾誤解,主耶穌隨即將借喻的內容(六54),說個明白,在63節,「叫人活著的是靈,肉體是無益處的。我的話(ῥήματα),就是靈,就是生命。」(6:63。當代譯本)這番話正是主耶穌要說的重要。
驟耳聽,「肉體是無益」的話,像是貶低肉體的價值!但實況是,這裡只是用了修辭學的對比(將肉身與靈作對比),而並非將兩者比對它們的價值,使「肉身」講得一錢不值!不是這樣的!事實上,肉身的重要,早在《約翰福音》開始之時便已經被特別強調。故,在《約翰福音》第一章14節就表達,「道成了肉身」!同時,主耶穌基督,亦是透過肉身被釘十字架,而成就了救恩的!肉身,肯定是重要的!只是,活在世間的人,太側重「自身」,而輕看了生命中的「靈」[1]!在這種背景下,主耶穌就直接地說,「使人活著的,乃是靈。」在希臘文中的「靈」,原文可指「風」、「氣息」等意思。如果按聖經經文來看,「靈」,本身就是一種「生命的力量」。據《創世記》的記載,耶和華將「生氣」(靈),吹在亞當的鼻孔裡,亞當「就成了有靈的活人」!故此,主耶穌所說的,「靈,就是生命」(v63下),是有根有據的!
那麼,作為有靈的生命 – 我們,要怎樣才能得到神所喜悅的成長呢?主耶穌坦言,只有祂的說話,只有神的說話,才能讓屬靈的生命,得到長成!今天,據聖經告訴我們,我們都是有靈的活人,那麼,我們有重視我們的靈、有重視我們的生命嗎?今天,很想與兄姊您回顧昔日主耶穌的說話,主耶穌說:「我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但願,我們彼此互勉,多讀神的說話,讓神的說話滋養靈命,活化我們屬神的人生!
1另外有一種說法認為,耶穌不是要貶低肉身,而是要指出,單靠身體感官與理智,是無法領受屬靈的真實。惟有重新重視靈,才能在屬靈上有所長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