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萬不可殺他。」
張漢強牧師
「 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萬不可殺他。」
張漢強牧師
「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萬不可殺他。」經文這句話,十分感人!經文中的真母愛,呈現出一種超乎常理的邏輯。故此,聖經《列王記上》3:16-28 所記載的「所羅門審判」,核心價值並不單單在於講君王的機智,而更在於,揭示了母親對子女濃情厚愛。
經文記戴,當所羅門王下令「劈開嬰兒」時,兩名婦女表現完全不同的決策向度。假母親的邏輯基礎是「分配的公平性」——「這孩子也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了吧!」(三26b)。這種邏輯本質上是自私的。這份自私的心,使假母親自身利益受損時,便隨即傾向於「毀滅性的平等」。相反,真母親的邏輯則是「骨肉相連的愛,比一切都重要」。經文內容描述,「活孩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兒子心急如焚,就對王說:『主啊,求你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萬不可殺他!』」(《列王記上》三26)對當日的真母親而言,母親的職分不是為了「擁有」孩子,而是為了「成全」孩子。她甘願在法律地位上認輸,甚至放棄撫養權,只為換取孩子能夠活著。這種「寧願失去,也要保全」的非對稱犧牲,促成所羅門斷定身份的唯一依據:「王回答說:『將活孩子給這婦人,萬不可殺他;她才是他的母親。』」(《列王記上》 三27)
在19 世紀的英國威爾斯山脈(Welsh Mountains),曾發生一場駭人的暴風雪。那是一個極其寒冷的冬日,一位年輕的母親帶著她的小嬰兒試圖翻越威爾斯山脈。很不幸,一場突如其來的暴風雪將她與嬰兒困在山中。幾天後,搜救小隊在深雪中發現了這位母親的遺體。令人震撼的是,她身上幾乎沒有穿衣服,死時呈現蜷縮的姿勢。當時,搜救人員移開她的遺體時,發現她將自己所有的外衣、披肩,甚至內層的保暖衣物,全部緊緊地包裹在一個裂縫處。在那堆衣服裡面,她的孩子正平安地睡著,溫暖且毫髮無損。原來,這位母親在極度的寒冷中,選擇將自己身上所有的衣服,都用來包裹孩子;她用了自己的生命換取了孩子的生機。在媽媽的眼中,自己孩子的生命,比自己的生命更寶貴!就正如今天聖經所讀到的那位真母親一樣,為了孩子生存(不被斬成兩半),寧可將孩子送給假母親,也要孩子活著!
弟兄姊妹,「媽咪/母親」這兩個字,既有千斤的重,亦有濃到化不可的真情厚愛!事實上,絕大部分的母親/媽咪,當面對「我的權利」與「孩子的生命」發生衝突時,母親永遠選擇後者。這種愛,超越了自私的本能,成為上帝對世人無私大愛的世俗投影!弟兄姊妹,我們敬愛敬重母親,不僅是因為她的辛勞,更因為她在面對生死抉擇時,展現了那種足以扭轉命運、高貴且堅定對孩子的愛!感謝神,讓我們都有母親(都有父親)!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