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執行委員會大部份成員及同工們,在剛過去的主日下午,一起參與了退修會。退修會分成兩個部份,上半部份是藉遊戲反思團隊精神;下半部就藉著敬拜及上主的聖言,進入同心服侍的思想氛圍。記得在那天上半部「遊戲」之後,有參與兄姊表示,「今日遊戲帶領者從來都沒有要求我們爭勝,但不知怎的,一落場玩,就覺得,要爭勝要贏。」聽畢兄姊的分享,心有所感。事實上,我們在現代社會中,自小就被放在競爭的環境中,由幼稚園到大學,由職場到友群,都常常會陷在要競爭要爭勝的氛圍,於是,「爭勝」的心自覺或不自覺就入骨入血。又於是,在每次「勝利」之後,更會加強了「自我」的心,從而慢慢形成了「自己比別人強」的「自我」心態!今天如是,那麼,以前呢?其實,相類的心態,自古已然,只是,於今為烈!
昔日使徒保羅,面對著這類輕看他人的自我心態,有著怎樣的提醒及勉勵呢?今日的經課《腓立比書》二章,就是保羅最直接的回應。
保羅在今日的經文裡,他提出,「要存心謙卑」,要「看別人比自己強」。一反一種普遍「自我」的人性!同時,自我者往往都傾向只顧自己的事,而少理他人的事。但作為信耶穌的門徒呢?是否都會和世人一樣呢?「顧掂自己就夠」?是否這樣呢?當然不是!保羅明白,要「顧自己」的事,本屬某種人性的表現。但是,作為基督徒,在教會以外,主耶穌及往後的聖徒,都教導我們要關顧孤寡及有需要者(參《馬太福音》廿五35-40、《路加福音》七11-15及《雅各書》一27等),故此,我們豈能只顧自己,而漠視他人呢?於是,保羅所講的,「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這是一個在教會外要留意的方面。另一方面,在教會以內呢?其實都一樣。基督徒是一個整體,正如保羅所言,我們(組成了教會)就如一個身體(參《哥林多前書》十二12-27、《羅馬書》十二4-5),要互相配搭,用《聖經》的說話,就是「彼此相助」(參《以弗所書》四15-16);而身體的「頭」,就是「基督」,祂是「教會全體之首」(參《歌羅西書》一18、24)。故此,在基督裡面,我們,就不能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顧及我們身邊弟兄姊妹的需要!在望覺堂的每星期二的早上(一年兩季),都會有約廿位探訪員,與同工一起前去探訪有需要的兄姊。他們是否「太得閒」才去探望兄姊呢?當然不是!他們都有他們要顧念的事,只是,他們也同時為到兄姊的需要,而願意付出自己的時間及行動,帶著基督的愛,去家庭去院舍去醫院,探望有需要的人;去實踐保羅所教導的,不「單顧自己的事」,也「顧別人的事」。
弟兄姊妹,願上主幫助我們,讓我們都實踐聖經的教導,「存謙卑」,「看別人比自己強」。並且,不「單顧自己的事」,也「顧別人的事」。讓我們所作的,都將榮耀歸予神,高舉神的榮耀!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