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醫療相關科系學生(含畢業生),我們以專業角度,全力支持修改民法讓同性婚姻合法化,以保障同性及異性伴侶的家庭關係,理由如下:
同性戀在醫學上已證實是性取向不同,而非疾病。同性戀族群不論生理心理均與異性戀族群無異,當然應具有婚姻的權力。修改民法以使同性婚姻合法化,將能促進不同性取向族群間的平等。
同性婚姻合法化是改變社會差別待遇的積極作為,能夠促進同性戀族群的健康。同時,同性婚姻合法化能讓同性戀族群與其他人一樣,擁有具有法律地位的家庭支持系統,有助於生病照護、醫療照顧、臨終陪伴。身為醫療從業人員,基於健康促進與生命權保障,我們全力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
使同性戀族群擁有異性戀族群平等的婚姻權,是公平正義的展現,另設專法只是再次的差別待遇,且容易出現漏洞,耗費更巨大的社會資源。同時,另設專法而非修正民法,仍無法解決醫療相關决定(如手術、急救等)同意書簽屬代理人順位的爭議(如同性伴侶的順位會低於病人兄弟),亦影響同性戀族群的醫療權利。
據醫學統計,每二十人中至少會有一位同性戀者,他們可能就是你週遭受苦難卻無法告訴你的朋友,也可能是你最親近的家人,請停止傷害他們,用正確知識、愛、包容與法律來保障他們。
身為醫療從業人員,我們不容許年齡、疾病、信仰、民族、性別、國籍、政見、人種、性取向、社會地位或其他因素的考慮,阻擾我們維護生命的職責。
身為醫療從業人員,我們秉持專業良知,支持生命平權,支持修改民法,以使同性婚姻合法化。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醫學教育講座教授 賴其萬
前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精神科教授 林信男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精神科教授 顏正芳
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 楊鵬生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一般外科主治醫師 洪浩雲
執業精神科醫師 王浩威
台灣菲斯特 楊斯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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