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為有政院版748施行法,同性就能結婚了?

事實上,現在立法院除了748施行法,還有兩個反同方主張的法案正蠢蠢欲動!三案將在5/14進行逐條討論,最晚在5/17表決。

為何醫事人員要反對林岱樺版同性「結合」案?

醫事人員要站出來反對,除了林岱樺與賴士葆版根本「違憲」!更要指出「林岱樺版」雖聲稱可讓「同性結合關係」適用配偶權利,但實務上並非如此。醫事人員知道,非婚姻關係的「同性結合」是無法賦予配偶真正的地位與尊嚴,進而無法貫徹其權利。

一起來連署並留言,我們會將大家秉持專業所發出的心聲集結成冊,直送各立委國會研究室,讓代議士們看見我們的專業心聲!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理事 林純如:

「當您為伴侶簽署同意書,伴侶的姑姑卻跑來訴請剝奪,而法律還賦予他這樣的權利?這樣荒謬的情況,卻成為提案準備三讀,立院諸公切莫倒行逆施。」

台大雲林分院急診醫學部主治醫師 林皓陽:

「生病時我們沒有不同:都需要所愛之人陪在身旁,給我們勇氣去面對生命難關。醫師誓詞提到『我將不容許年齡、疾病或殘疾、信仰、族裔起源、性別、國籍政治、背景、種族、性取向、社會地位或其他因素的考慮介於我的職責和病人間。』致力讓所有人被平等對待是每個醫師的職責。我是急診醫師,我堅決反對侵害人權的歧視法令。 」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 臨床心理師 胡肇勳:

「我們在醫療現場照顧的不只疾病,還有生活上緊緊相依的家人。法律上同性配偶權利的保障,關乎的不只是簽署文件的合法性,更是能否具備守護心愛人的角色與發聲權。為配偶盡一分力的過程以及關係位階的安穩性,對同性配偶而言是渡過艱困的保護網,自然具備對其身心健康安適的重要性。」

職能治療師 郝柏瑋:

「任何人在面臨重大身心狀況時,都希望能讓相愛相守的重要他人有權替自己處理醫療相關決策,無論種族、性別、性取向。只要將心比心去理解,就能明白當同性伴侶行使同意權時,竟會被檢察官、三等親或社服團體訴請剝奪,會是多令人費解且殘酷的事實。身為醫療從業人員,堅決反對侵害人權、讓性少數民眾處境更加艱難的歧視法令。」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 病房護理師 張子珩:

「在臨床端我們已經歷太多生死,也見過未能成婚的同志伴侶,在對方的生命終點扮演最親密的法律陌生人,使我們的病人及其伴侶在生命最終章不得安寧。然,沒有正當法律的屏障,我們只能無奈地給予情緒支持。盼,各位委員選擇能『真正』保障人權的政院版專法,退無可退!」

醫事人員反對林岱樺版「同性結合法」聯合聲明稿


醫事人員作為臺灣社會最大專業團體之一,為維護病人最大福祉、並保障人權,應致力於確保所有人,不論性別、性向、性傾向,在醫療體系受平等對待,故特此發表聲明,反對林岱樺委員提出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


一、 大法官議決釋字第 748 號解釋 :「本件聲請涉及同性性傾向者是否具有自主選擇結婚對象之自由,並與異性性傾向者同受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宣告現行《民法》未予同性伴侶「婚姻自由」之平等保障,違反憲法第 22 條保障之婚姻自由及第 7 條保障之平等權;並要求其形式需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然林岱樺委員提出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之「同性結合」關係,其身份是否為「配偶」無法從條文中得知,明確性嚴重不足,亦未落實釋字闡明的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


二、承上,「同性結合關係」之定義含糊其詞。然而,在經常需配偶進行決策之醫療場域,如此定義模糊、明確性不足的條文,將造成行政機關與醫療機構在實務上寸步難移,有醫療行為延誤之虞!因此,身為醫療執業人員,為守護病人權益,我們必須反對治絲益棼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


三、醫療院所中涵蓋的議題皆關乎生命與生活,包括危急時的醫療決策、住院中的探視權力、出院後的居家照護衛教,幾乎所有醫療行為都牽涉病人及其配偶之身份正當性;故醫療人員無法屈就於林岱樺版如此草率的施行法,億萬斯年地等待法律機關對「同性結合」之定義。況且,本施行法除造成醫療行為之窒礙難行,更直接反映出對人權的藐視、盡除LGBTQ+族群受平等對待之可能。


四、綜上,為確保所有人在醫療體系內的最大利益,並落實《大法官議決釋字第 748 號解釋 》內闡明的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醫療執業人員必須再次表達對婚姻平權的支持,反對《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並呼籲社會大眾重視婚姻平權在醫療中的重要性。


共同發起人(按姓名筆畫)

林純如(健檢醫師,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理事)

林皓陽(台大雲林分院急診醫學部主治醫師,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理事)

胡肇勳(和信治癌中心醫院臨床心理師)

徐志雲(金門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

徐 威(北市聯醫松德院區精神科執業護師)

郝柏瑋(職能治療師)

張子珩(和信治癌中心醫院護理師)

張修齊(物理治療師)

陳怡馨(臺大醫院病房護理師)

黃珮瑜(臺大癌醫中心醫院護理師)

羅運生(腫瘤科護理師)

連署成果:

連署時間:5/12至5/15,連署人:共1361人

於 5/16 送交各立法委員手中!

醫療從業人員給委員們的信 - 匿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