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科睿先生遴聘成為代表噶瑪蘭族群之聘用委員(簡稱噶瑪蘭族群委員)。惟陳先生過去並未以噶瑪蘭族人身份自居,亦未曾參與、服務、推動噶瑪蘭族群事物,對噶瑪蘭族之語言、文化、慶典以及習俗非常疏離。網路上有多篇關於陳先生的報導,以及他本人的臉書帳號上,皆能看見陳先生過去認同並自稱自己為阿美族人、撒奇萊雅族人,甚少提及噶瑪蘭族群。
近期間陳科睿先生將族群身份別登記變更為噶瑪蘭族,並於8月被遴聘成為噶瑪蘭族族群委員。陳先生的祖先確實有少部分為噶瑪蘭族人。因此,七月底時陳先生在家族長輩的帶領下,前往新社部落借用噶瑪蘭族服,遭到新社部落長輩們拒絕並質問其家族長輩:陳先生不曾參與噶瑪蘭族群相關事務,真的能夠認同他是噶瑪蘭族人嗎?更遑論是接任代表噶瑪蘭族群的族群委員職務。借用一句陳先生臉書照片上所用的標語:「文化即生活,生活即傳統。」身為族人,應當清楚了解「噶瑪蘭族」背後所乘載豐富的語言、文化、傳統慣習,而非僅以血緣作為依托。試問,一位未曾關心噶瑪蘭族群事務的陳先生擔任族群委員,代表噶瑪蘭族出席各種場合時,如何能夠代表噶瑪蘭族敘述有關語言以及文化等資產之緣由、依據?又如何能夠在噶瑪蘭族祭典裡的祭祖儀式中進行祭祀追思?
原住民族委員會遴聘對噶瑪蘭文化漠不關心的陳先生擔任族群委員,不僅踐踏噶瑪蘭族群之尊嚴,亦損害噶瑪蘭族享有民族自治、自決之權利,也造成撒奇萊雅族人感受到被族人背叛之傷害。此外,這也使得噶瑪蘭族人成為鄰近部落茶餘飯後的笑柄:「噶瑪蘭族是沒有人才?所以才會讓一個外族人當你們的族群委員。」這件事情持續醞釀發酵,導致噶瑪蘭族人與鄰近部落肇生爭端。因此,我們在此強烈譴責聲明:
1. 噶瑪蘭族群代表聘用委員(族群委員)陳科睿先生不適任,請原民會即刻進行人事調整。
2. 噶瑪蘭族群代表聘用委員(族群委員)應尊重噶瑪蘭族群之意願,由噶瑪蘭族人全體推選擔任。
3. 原住民族委員會及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必須公開道歉並發表道歉聲明稿。
基於以上的理由,我們支持噶瑪蘭族族群委員應由該民族推舉人選擔任,讓原住民族享有民族自決的權利,國家應尊重原住民族自己所做出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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