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个假的苏里南签名公证书认证【进入网站办理:bz568.com】,【whatsapp:+852 60741430】【telegram:+852 60741430 添加联系人】 专业制作国外证件,护照,驾驶证、身份证ID、DL、绿卡、各种证明、水电费账单,大学文凭.全球发货,安全快捷。【办证网址:bz568.com】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猛增,酒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如同“马路杀手”,随时威胁着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些行为风险极高、毫无预兆,一个不小心就会引发惨烈事故。危驾罪制度,就是要把这些隐藏在公共交通里的“定时炸弹”纳入法治监管,起到预防和惩罚的双重作用,保障我们每个人在路上的平安。不过,在危险驾驶的“舞台”上,总有些人妄图用三十六计来逃避酒驾检查,实在是错得离谱!且看他们的“精彩表演”。01假痴不癫计——“装疯卖傻”的闹剧在面对交警酒驾检查时,部分司机试图以不开车窗、不配合吹气、不配合抽血的方式来逃避检查,以为这样就能躲过一劫。岂不知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有各种应对措施,对于拒不配合的司机,可依法采取破窗等强制措施,耍无赖逃避测酒驾不仅无用,反而会加重自己的违法后果。案例被告人秦某饮酒后驾车行驶至路口时被交通民警查获。被告人秦某拒不下车配合民警检查,在多次警告后,民警依法采取破窗的强制措施。后经鉴定,秦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6.1mg/100ml。法院经审理认为,秦某拒绝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应依法从重处罚,判处秦某拘役四个月,罚金一万元。02走为上计——“落荒而逃”的丑态有些司机在面对酒驾检查时,妄图通过闯卡、拒不配合的方式逃脱,以为这样就能躲避处罚。然而,这种“走为上计”的做法实在是大错特错。逃避酒驾检查不仅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反而会让后果更加严重。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袭警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案例被告人张某饮酒后驾驶面包车行驶至路口时遇民警设卡检查,张某驾车闯卡逃离,在逃离过程中张某所驾驶车辆弯曲前行,并先后剐蹭被害人王某所驾驶轻型货车、撞击被害人霍某所驾驶黑色小轿车。后张某被民警驾车截停并当场抓获。经鉴定,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2.3mg/100ml。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张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亦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与其所犯危险驾驶罪并罚。据此判决被告人张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一万元。03空城计——“弃车而逃”的天真当看到交警靠近,某些司机灵机一动,玩起了“空城计”,直接弃车逃跑,把车孤零零地留在原地。以为自己脚底抹油就能溜之大吉?别忘了,车在那里可是“铁证如山”。交警会通过车辆信息很快锁定车主,到时候还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而且,在慌乱逃跑过程中,很容易发生意外事故,比如摔倒受伤、跑到马路上被其他车辆撞到等。为了逃避酒驾检查而弃车逃跑,实在是得不偿失。案例被告人李某醉酒后驾驶小客车行驶至路口时剐蹭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张某弃车后又返回现场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63mg/100ml。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事故后逃逸,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判处张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04反客为主计——“临时抱佛脚”的愚蠢有些司机在面对酒驾检查时,竟想“反客为主”,当场拿起酒瓶子喝酒,还理直气壮地说:“我现在才喝的,之前没喝!”这种行为看似聪明,实则愚蠢至极。司法解释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者提取血液样本前故意饮酒的,可以以查获后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意见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继续喝酒会使血液里的酒精含量变得更高,很有可能从饮酒后驾车变成醉酒后驾车,加重处罚后果。案例被告人曹某吃午饭时饮用2杯多(约100ml的玻璃杯)白酒及1瓶多500ml装啤酒。当日15时许,曹某酒后驾车行驶至右转弯时与骑行电动车的被害人贾某发生事故;事故后,曹某踢踹贾某,并驾车拖行贾某十余米后逃逸。当晚,曹某在家中仍继续饮酒。当日21时50分许,曹某被民警在其住所地内查获。经鉴定,曹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48.6mg/100ml。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者提取血液样本前故意饮酒的,可以查获后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意见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判处曹某拘役四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八千元。05偷梁换柱计——“移花接木”的闹剧在酒驾检查中,有些司机妄图通过换司机掉包的方式来逃避处罚,以为这样就能瞒天过海。可如今的科技手段与执法力度,岂是轻易能被糊弄的?案例被告人王某醉酒后驾驶小客车行驶至桥西侧发现民警检查,便与坐在副驾驶的郑某变换座位企图逃避民警检查,后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王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25.1mg/100ml。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在发现有警察在检查过往车辆后立即在车内从驾驶位挪到副驾驶位企图逃避检查,在量刑时应予以酌情从重处理,判处王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保障公共交通安全的底线。莫要妄图用这些所谓的“计谋”来挑战法律权威。酒驾猛于虎,莫要因一时的侥幸,让自己悔恨终身。遵守交通法规,远离酒驾,才是平安出行的唯一正道。供稿:刑事审判庭文字:章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