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是引導人前進的動力、方針,以下嘗試以三方向條述個人想法。
(一)個人的教育信念:
1.凡於教育場所的一切舉措,皆應合乎教育的規範。
2.堅信只要用心用情、用對方法,必有教育成效。
3.對於人性抱持向善的觀點,只要找對方法導引,每一個孩子都是天使。
4.所謂愛的教育是針對孩子的心性,對於其不當的行為仍應予以適度的規訓與懲罰。
5.教育是引導一個人發現自己的本質,激發其自身的潛能,建立其自我價值的過程。
6.教育絕非萬能,但需瞭解(正視)其限制,以萬能的信念去落實(從事)。
7.教育應引燃學童求知的熱情,尋求並建立學習的軌道,而非一味的填塞、安排,但不排斥填塞、安排也是可提供的方法。
8.面對無奈或找不出施力點的教育實況,「無所為」亦是「有為」。
(二)我(希望)是怎樣的老師:
1.面對現今社會多數家庭失能的現象,基於人師角色之扮演,我會主動適度介入家庭教育之範疇,培養孩童生活自主能力,形塑正確的道德價值觀。
2.我會持續主動和家長探討如何讓孩子知性、欣悅的學習與成長的所有方式。
3.所有的教育行為應出於教育性的思考、計畫性的規劃,並以陽光的熱情、溫暖的心實踐。
4.我會隨時檢視自己的言行舉措是否合乎教育的規準,時時反省與提醒自己。如有不適切之處,隨時道歉並做適當的處理。
5.我會堅持正向的信念,避免(儘可能杜絕)外在負面不當的干預。
6.我會勉勵自己要以教育哲學的角度不斷思考教育的價值與核心的所在。
7.教學沒有固定最好的方法,只有適切得宜的方法。
8.時間許可下,我會思索用不同的方式引起孩子動機或進行教學,享受教學相長的快樂。如果與自己預期相差甚多,會思考問題何在及如何調整。
9.我有時覺得自己想給予孩子的東西很多,可是時間不夠,真希望能有更多的時間。但也擔心自己是不是好高騖遠。
10.師生之間的互動繫於互相尊重,不因他是孩子,就不視他為完整的人;也不因他是孩子,就視為可以放縱恣意的個體。
11.個人較要求孩子的生活教育,重視應對進退,所以格外留意生活細節及言行舉止,但有時常覺自己是否不符潮流,可是卻又不願就此放下。
12.教師是學生一輩子的貴人,這不是勉勵自己的話,而要當作一種本分。
(三)我(希望)是怎樣的校長:
1.將學生的受教權益、身心安全置於辦學首位。
2.促動激勵並參與教師教學成長的探索之旅。
3.成為教師、家長、社區人士有適當距離的「友直」的朋友夥伴。
4.時時反思教育價值、社會公義、行政決定的存在意涵,並取得平衡。
5.待人對事──相信、包容、盼望、堅持,自身示範「愛與榜樣」。
6.以前我總告訴自己要以「捨我其誰」的擔當勇於任事,現在則惕勵自己考量「捨我其誰」之際,也要思考「順勢而為」(但非隨波逐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