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資源:https://eteacher.edu.tw/Material.aspx?id=2842

推薦單位:中小學網路素養與認知網站

我也是大導演

【教 學 活 動】

活動目標:

  1. 學生能釐清部落格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
  2. 學生能夠指出部落格中常被誤解的著作權概念,以避免爭議並保護自己的權益。

活動時間:45分鐘

先備知識:

  1. 具備基本的電腦網路使用經驗。
  2. 使用過或瞭解部落格或社群網站。

授課年級:八年級

內容程度:中階


教學活動說明:

【學習活動】15分鐘

1. 引起動機

在課程一開始,教師展示幾個有著作權問題的部落格網站,並且提出以下問題:

  • 檢查這幾個網站,有人使用影星的照片貼在自己部落格上嗎?
  • 有人在文章加上漂亮的背景圖片及優美背景音樂、歌曲嗎?
  • 同學們想想這樣的做法合法嗎?
  • 教師展示幾個可能有著作權問題的部落格網站。

2. 介紹部落格著作權

(1) 講解何謂智財權。

智慧財產權,簡稱「智財權」。

人類的文明發展史中,「無形」的財產逐漸受到大家的重視。所謂「無形的財產」就是指人類基於思想進行創作活動而產生的精神上、智慧上的無形產物,例如音樂(如詞曲之創作)、書籍(如小說、學術論文之創作)、畫作(如漫畫、油畫之創作)、網站設計(如雅虎入口網站之設計)、電腦軟體(如微軟OFFICE XP套裝軟體)、發明專利、商標(如IBM、MICROSOFT)等。而國家以立法方式保護這些人類精神智慧產物,賦與創作人得專屬享有之權利,就叫做「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IPR)」,包括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及著作權。

(2) 講解使用部落格的著作權規範。

著作權是屬於智財權的一種,也應用於網路世界的著作。例如將別人著作內容上傳到自己部落格之行為,涉及著作權法所規範之「重製」及「公開傳輸」,就上傳之內容而言,不論是文字、相片、音樂或是影片,都是創作人的心血,都是著作權所保護的著作。

若部落格中出現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的著作物(例如照片、文字、音樂、影片等等),即有可能發生違反著作權法「重製」及「公開傳輸」的問題。一般部落格內侵害他人著作權的內容,大部分是因為部落格的格主在自己的部落格裡提供或轉貼他人的圖片或影音檔案,予以公開傳輸,雖然部落格的格主可能不是有意要侵犯他人著作權,也非營利目的,但是不論這個檔案是屬於何種類型的著作,未取得著作權人授權,或是不符合著作權法所規範的合理使用規定時,這個部落格格主都有很大的可能會侵犯到著作權的重製權與公開傳輸權。


【播放動畫】 15分鐘

  1. 說明動畫內容中關於著作權的觀念。
  2. 同學邊觀看動畫邊配合學習單第一頁作答。


【綜合討論活動】15分鐘

1. 分組活動

(1) 教師先將全班分組每組4-5人

(2) 討論動畫內容使用/創作網路資源所涉及到倫理的問題(各組討論問題)

  • 教師提出著作權相關議題,要求學生繼續探討:

→轉載網路上的文章、照片,是幫作者宣傳,當然是多多益善?

→電視節目本來就是免費提供給大家看,錄下來放上youtube也沒什麼問題?

  • 教師可針對這兩題給予解釋:

→當然不行,轉載就是Copy,整篇的轉載就是整篇的重製,部分的轉載就是部分的重製,原則上重製是著作權人專屬的權利,原則上都必須經過他的同意,否則就是違法,因此要盡量避免。

→有違反著作權的疑慮。在youtube上擷取的影片把它放在自己的部落格,這是無權的上載;而有些音樂片業者為了行銷唱片,就會把MV放在youtube讓部落客去散佈類似於廣告的宣傳片,這就是有權的上載。有權的當然就是ok。所以即使youtube開放你去嵌入,如果是無權的,請大家就不要去嵌入,否則侵犯著作權。


注意事項:

  1. 教學資源的準備與設定:
  • 軟體:Microsoft Word軟體或其他文書處理軟體、影音多媒體播放軟體。
  • 硬體:電腦、投影機、影音多媒體播放器。
  • 教具:教學指引、學習單。
  • 其他:由於本課程涵蓋的議題包括資訊使用的法律層面,建議教師可整理相關新聞案例給學生參考,或是建議學校舉辦相關講座研習。

2. 『此資源之次要適用範圍為「6-2-1資訊科技與人類社會/資訊科技合理使用原則」節點


參考資料:

  1. 中科院智權通報49期


關鍵字:網路法律、智慧財產權、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