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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與基督的聯合 六1~23
1.聯合 1~5
1這樣,我們可說甚麼?我們可以仍留在罪中,叫恩典增多麼?2絕對不可!我們這向罪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3豈不知我們這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浸入祂的死麼?4所以我們藉著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好叫我們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5我們若在祂死的樣式裏與祂聯合生長,也必要在祂復活的樣式裏與祂聯合生長;
2.知道 6~10
6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使罪的身體失效,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7因為已死的人,是已經從罪開釋了。8我們若與基督同死,就信也必與祂同活,9知道基督既從死人中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主管轄祂了。10因為祂死,是一次永遠的向罪死了;祂活,是向神活著。
3.算 11
11這樣,你們在基督耶穌裏,向罪也當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卻當算自己是活的。
4.獻 12~23
12所以不要讓罪在你們必死的身體裏作王,使你們順從身體的私慾,13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兵器;倒要像從死人中活過來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兵器。14罪必不能作主管轄你們,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15這卻怎麼樣?因我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就可以犯罪麼?絕對不可!16豈不曉得你們將自己獻給誰作奴僕,以至於順從,就作了你們所順從者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從的奴僕,以至於義。17感謝神,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裏順從了你們被交於其中之教訓的規模。18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19我因你們肉體的輭弱,就照著人的常情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聖別。20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受義的約束。21那時你們有甚麼果子?不過是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22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聖別的果子,結局就是永遠的生命。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遠的生命。
三.肉體中內住之罪的捆綁 七1~25
1.兩個丈夫 1~6
1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知律法作主管轄人,是在他活著的時候麼?2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受律法約束,歸與丈夫;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3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與別的男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那律法,雖然歸與別的男人,也不是淫婦。4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向著律法也已經是死的了,叫你們歸與別人,就是歸與那從死人中復活的,使我們結果子給神。5因為我們在肉體中的時候,那藉著律法活動的罪欲,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果子給死。6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在靈的新樣裏服事,不在字句的舊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