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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3週 第5~6篇
(讀經:羅馬書三21~四25)
第3週.第一日
第五篇 神的稱義之法
綱目
壹 神的義
一 在公平和公義上的神
二 基督對信徒是神的義
三 信徒在基督裡成為神的義
四 稱義-照著神義的標準得著稱讚
讀經:
羅三21~22
禱讀:
羅3:22 就是神的義,藉著信耶穌基督,歸與一切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生命讀經:
現在我們來到關於稱義的一段,這是最要緊的教義。(羅三21~五11。)路德馬丁被神興起,為稱義打厲害的仗,因為這是聖經裡如此重大的教義。雖然路德為稱義的真理爭辯過,但我們還必須領會,稱義如何與平息、救贖、和好相關。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說到所有這些辭,並設法說得清楚。然而,我們首先需要來看神的義。
壹 神的義
一 在公平和公正上的神
神的義是甚麼?我們可以說,神的義就是神在公平和公正這面的所是。(羅三21~22,一17,十3,腓三9。)神是公平並公正的。神在祂公平和公正上的所是,構成祂的義。不但如此,神在祂公平和公正上的所是,實際上就是神自己。所以,神的義就是神自己。神的義乃是一個人位,不僅僅是神聖的屬性。
二 基督對信徒是神的義
許多基督徒錯誤的說,他們有基督的義。我們不該這樣說。我們的義不是基督的義,乃是基督自己。不是基督義的屬性,乃是基督自己這人位,成了從神給我們的義。(林前一30。)不要說基督的義成了你的義。反而你該說,『基督是我的義。我在神面前的義,是基督活的人位,不是一個屬性。義的基督是我的。』神使基督,就是神自己的具體化身,成了我們的義。
三 信徒在基督裡成為神的義
林後五章二十一節說,信徒在基督裡成為神的義。保羅不是說信徒成為義的,乃是說他們成為義。我們在基督裡成了神的義,這是很深的事。我們怎能成為神的義?乃是藉著基督作到我們裡面。我們已經看見,基督是神的具體化身,而神這活的人位就是義。所以,義、神、與基督乃是一。神的義就是神自己。既然這位神具體化身在基督裡,基督就是神的義。基督已作到我們裡面,我們也已被擺在基督裡。我們已與基督調和為一。因此,我們成為神的義。保羅宣告:『因為在我,活著就是基督。』(腓一21。)基督既已作到我們裡面,我們就能與保羅同說,『因為在我,活著就是基督。』假定我們有一杯水。一旦茶與水調和,牠就不再是白開水,乃是茶了。照樣,一旦基督作到我們裡面,我們就與祂成為一。
神的義不僅是在公平和公正上的神自己,也不僅是基督活的人位;神的義也是我們這些與基督成為一的人。基督這活的人位乃是神的義,祂已作到我們裡面,我們也已被擺在祂裡面。所以,我們成了神的義。我們必須宣告:『我是神的義。我已得稱義。神是義,我也是。我在基督裡是神的義。我就是神的所是。我完全得稱義。神與我已經聯合。我稱許神,祂也稱許我。我們互相稱許。』這就是因信稱義。
也許有些人以為,我們不該說我們稱許神。然而,我們都必須稱許祂。神喜歡被我們審判並稱許。(羅三4。)因此,我們能對神說,『你稱許我們,我們也稱許你。』
四 稱義─照著神義的標準得稱許
稱義是甚麼?稱義是神照著祂義的標準稱許人的行動。祂的義是標準,我們的義不是。雖然我們以為我們是義的,但我們的義只有四分之一吋高。無論我們多公義,或我們自以為多公義,我們的義還不到一吋高。神的義有多高?牠是無限的!你能照著你自己的義得神稱許麼?這是不可能的。雖然你也許與每個人─你的父母、你的兒女、和你的朋友─都是對的,但你的義絕不會在神面前稱義你。你也許照著你義的標準稱義自己,但那不能使你照著神的標準得祂稱義。我們需要因信稱義。在神面前因信稱義,意思就是我們照著神義的標準得神稱義。
神怎能這樣作?祂能這樣作,因為我們的稱義是基於基督的救贖。基督的救贖應用到我們身上,我們就得稱義。若沒有這樣的救贖,我們就不可能得神稱義。救贖是稱義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