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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35週 第69篇
(當篇讀經:羅八4~16,23,24~26)
第35週.第一日
第六十九篇 在靈裏經歷那靈的工作
當日讀經:羅八4~9
宣告我們在靈裏
承認福音的傳揚
禱讀:
羅8:9 但神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你們就不在肉體裏,乃在靈裏了;然而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生命讀經:
保羅在羅馬八章九節說,『但神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你們就不在肉體裏,乃在靈裏了;然而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我們在前一篇信息裏曾指出,屬基督是一件地位的事,而在靈裏則是一件光景的事。我們是屬基督的,這個地位已經一次永遠的決定了,但是在靈裏的光景則會起伏不定。為這緣故,我們需要來看,如何穩定我們在靈裏的光景。
宣告我們在靈裏
要穩定這光景有一條路,就是宣告我們在靈裏。要學習說,『我在靈裏!』已往我鼓勵你們呼喊:『哦,主耶穌!』現在我鼓勵你們說,『我在靈裏!』有時候我們只要說,『哦!』就能接觸主,不一定每次都要說,『哦,主耶穌!』同樣的原則,我們也不必每次都說『我在靈裏』,也許只要說『在靈裏』就彀了。你若快要發脾氣,要操練說『哦!』或『在靈裏!』這會幫助你留在靈裏。照九節來看,我們在靈裏,是因為神的靈住在我們裏面。我們宣告我們在靈裏這個事實,就能使我們留在這光景裏。
在今天的基督徒當中,有許多論到如何經歷那靈的教訓。我可以作見證,這些教訓可能會攔阻我們經歷那靈的工作。保羅在羅馬八章並沒有說,『你們要脫離罪與死的律,就必須禁食禱告。罪的律太可怕,並且太有能力了,你們是勝不過的。那就是為甚麼我呼喊:「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保羅並不是這樣來教導信徒。保羅也沒有教導說,信徒必須先向神和人承認他們一切的罪,然後纔能經歷那靈。
我們若回想我們是如何得救的,會幫助我們領會九節所說的在靈裏這件事。我們聽見人傳福音,就認同、承認了。我們不需要說,『從今以後,我行事為人必須討神的喜悅。已往我犯了許多罪。如果我承認我的罪,定意改良自己的行為,就會得救。』這是不對的。這種錯誤的觀念會多年影響一個人的基督徒生活。當人聽了福音的宣揚之後,只該很強的說,『阿們!』並且說,『主耶穌,謝謝你。』凡是聽見人傳福音,有心接受、承認人所宣揚之事的,都必得救。
承認福音的傳揚
這樣承認神的救恩,不僅能幫助人得救,就是對他將來的基督徒生活,也有莫大的幫助。基督徒生活的每一方面,都需要這種承認。甚麼時候人承認神的救恩,對福音說『阿們』,並且感謝主耶穌,神的靈就立刻進到他裏面。以弗所一章十三至十四節可以證明這事:『你們既聽了真理的話,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在祂裏面信了,就在祂裏面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質,為使神所買的產業得贖,使祂的榮耀得着稱讚。』這裏我們看見,當福音傳講、宣揚給我們,我們也承認時,我們便立刻受了神的靈為印記。從那時起,那靈就進到我們裏面,並且住在我們裏面。這意思是說,神的靈內住的這個事實,乃是從我們承認福音的時候開始的。一個人這樣承認福音,說阿們,並且為着主救恩的宣揚感謝主,即使他作得十分軟弱,結果也是一樣。就在那一刻,神的靈就進到他裏面,並且開始住在他裏面。
一個傳福音者若與神是一,並且是照着神,他就會進一步對新得救的人說,他既然相信了基督,也接受了那靈,就應當留在靈裏。他可以告訴這位初信者說,『你現在不僅屬於基督,屬於那靈,你更是在靈裏。從現在起,你只要留在靈裏就彀了。每當你有個念頭或慾望,想作違背主的事情時,你應當宣告說,「我在靈裏!」這對你的基督徒生活會有莫大的幫助。』
有一首着名福音詩歌的副歌說,『這是我見證,是我詩歌,讚美我救主,終日歡樂!』(詩歌二六五首。)我們若述說我們在靈裏的事實,那麼在靈裏也會成為我們的見證和詩歌。我們會終日讚美救主,說,因為神的靈住在我們裏面,所以我們現今在靈裏。這是非常有效的豫防注射,用以對付仇敵差遣來攪擾我們基督徒生活的一切『病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