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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54週 第38~39篇
(當篇讀經:林前六12~18)
第54週.第二日
第三十八篇 對付濫用自由(一)
當日讀經:林前六12~13
二 不受任何事的轄制
貳 身體的用處
一 食物是爲肚腹,肚腹是爲食物
二 身體不是爲淫亂,乃是爲主,主也是爲身體
禱讀:
林前6: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牠的轄制。
林前6:13 食物是爲肚腹,肚腹是爲食物;但這兩樣,神都要廢掉。可是身體不是爲淫亂,乃是爲主,主也是爲身體。
生命讀經:
二 不受任何事的轄制
保羅在十二節兩次說,『凡事我都可行。』第一次使用這話有點客觀,再次使用就非常主觀。保羅說,『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牠的轄制。』受牠的轄制,直譯,被置於牠的權下。意卽凡事都在我的權下,但我不在任何事的權下。凡事對我都是許可的、容許的、合法的,但我不受任何事的管轄(奴役),或被置於任何事的權柄、控制之下。使徒在下段,從十三節到十一章一節,對付一些難處,本節可視爲管治那些對付的箴言。
當你考量是否要作某件事時,你應當問自己是否在那件事的權下或控制之下。如果有一件事控制或轄制你,你就不該去作。比方說,你不曉得是否可以喫某些食物;你也許可以喫,但這些食物不該轄制你。我們必須徹底對付任何轄制我們的事物。
貳 身體的用處
一 食物是爲肚腹,肚腹是爲食物
保羅在六章十三節說,『食物是爲肚腹,肚腹是爲食物;但這兩樣,神都要廢掉。』食物和肚腹是爲着身體的生存,牠們本身算不得甚麼;這兩樣神都要廢掉。
保羅在這一節的寫法好像很笨拙。原文這節下半直譯是:『但這個和這些,神都要廢掉。』若是我們來寫這一節,可能會這樣寫:『但這兩者神都要廢掉。』然而,這一節若是這樣寫,其含意和意義都會失去。保羅用『這個和這些』,指肚腹和食物(複數)。他首先題到肚腹,因爲神廢掉食物以前,要先廢掉肚腹。這是因爲在喫喝上濫用自由,不是由食物引起的,而是由肚腹引起的;難處並不是來自食物本身,乃是來自肚腹。人的肚腹廢掉之後,食物就不再是難處。食物是爲肚腹,肚腹是爲食物。神使用牠們使我們得以生存,爲着完成祂的定旨;但有一天,肚腹與食物神都要廢掉。
二 身體不是爲淫亂,乃是爲主,主也是爲身體
保羅在十三節又說,『可是身體不是爲淫亂,乃是爲主,主也是爲身體。』我們的身體是爲主造的,並且我們裏面的主也是爲我們身體的。祂以物質的食物餧養我們的身體,(詩一○三5,)並且賜以復活的生命,(羅八11,)這生命吞滅身體裏死的元素,及其軟弱與疾病。至終,祂要使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同形於祂榮耀的身體。我們不該因淫亂濫用這身體。
保羅一面說肚腹是爲食物;另一面又告訴我們,身體不是爲淫亂。我們可以自由選擇我們要喫的,但不可犯淫亂。然而,我們若暴飲暴食,就會損壞身體。因此,我們雖然可自由喫喝,卻當謹慎,要健康的喫喝。我們的胃口容易放縱,因此需要受約束、受限制。
保羅雖然說身體是爲主,主也是爲身體,但他不是說,神是爲肚腹或食物。神要廢掉肚腹和食物,但主不會廢掉我們的身體。我們的身體乃是爲主,主也是爲我們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