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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53週 第36~37篇
(當篇讀經:林前六1~11)
第53週.第六日
第三十七篇 對付信徒間的訴訟
當日讀經:林前六9~11。
貳 沒有資格承受神國的人
禱讀:
林前6: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不能承受神的國麼?…….
林前6: 11 你們中間有人從前也是這樣,但在主耶穌基督的名裡,並在我們神的靈裡,你們已經洗淨了自己,已經聖別了,已經稱義了。
生命讀經:
貳 沒有資格承受神國的人
保羅在九節問了一個關於神國的問題:『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不能承受神的國麼?』在來世承受國度,乃是追求義之聖徒的賞賜。(太五10,20,六33。)
保羅所說不義的是指誰?是指冤枉人的,還是指受冤枉的?在我看來,似乎是指那冤枉人的。我們若冤枉弟兄,就是不義的。信徒若是不義的,就不能承受神的國。按照主在馬太福音的話,我們若要承受要來的國度作爲獎賞,就當完全是義的。主甚至說,我們的義要超過法利賽人的義。神的國是建立在公義之上,所以,我們就當是義的,纔能承受國度。我們不應當冤枉或虧負我們的弟兄,這樣作是不義的;而我們若是不義的,就不能承受國度。
保羅在林前六章九至十節說,『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不能承受神的國麼?不要受迷惑,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同性戀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有罪的人或不義的人,都不能有分於要來之神的國。
保羅在九節說到承受神的國,乃是很有意義的。『承受』一辭含示享受,承受一件東西就是享受那個東西。因此,承受要來的國度,意思就是享受國度。要來的國度,將是得勝者歡樂承受的產業。按照馬太福音,國度的實現將成爲得勝聖徒的獎賞,作爲他們與主一同的享受。承受國度不僅是進入國度,更是得着國度作獎賞,給我們享受。這應當是一個激勵,使我們過無罪、公義的得勝生活。我們若要過這樣的生活,就需要守除酵節。然後我們纔會過無酵、無罪的生活。藉着過義的生活,我們就有資格承受要來的國度。
保羅在林前六章十一節繼續說,『你們中間有人從前也是這樣,但在主耶穌基督的名裡,並在我們神的靈裡,你們已經洗淨了自己,已經聖別了,已經稱義了。』這裡的洗淨、聖別與稱義,不是在客觀方面藉血得着的,如在約壹一章七節,希伯來十章二十九節,和羅馬三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者。這些是主觀方面重生的洗滌,(多三5,)聖靈的聖別,(羅十五16,)以及像這裡在那靈裡的稱義。神救恩的這些項目,都是在主耶穌基督的名裡,並在神的靈裡,發生在我們裡面的。在主耶穌基督的名裡,就是在主的人位裡,在因信而與主生機的聯結裡。在神的靈裡,就是在聖靈的大能和實化裡,首先是洗淨,除去有罪的事物;其次是聖別,分別歸神,由神變化;第三是稱義,蒙神悅納。
我們不容易領會如何能在主的名裡被洗淨。如果保羅說,我們在基督的寶血裡得以洗淨、聖別並稱義,就比較容易明白。但是在主的名裡並在那靈裡洗淨到底是甚麼意思?而且保羅是用過去式,說到哥林多人是已經洗淨,已經聖別,已經稱義了。我們很難相信有些哥林多人真的已經洗淨、聖別並稱義了。
人相信並接受主耶穌的時候,就已經在血裡洗淨,也因血聖別、稱義了。但這種洗淨、聖別及稱義都是客觀的,不是主觀的。我們也需要經歷主觀的洗淨、聖別及稱義。我們一得救,立刻就經歷了這些,但是爲時很短。我們至少有幾天是過着清潔、單純、聖別並稱義的生活。客觀的洗淨、聖別和稱義都是在基督的血裡。但是我們過一種潔淨、聖別並稱義的生活時,我們對這些事就會有主觀的經歷。這樣主觀的經歷不是在血裡,乃是在主耶穌的名裡並在那靈裡。
我有把握,每一位真正得救的人對於洗淨、聖別及稱義都有一點主觀的經歷。你得救以後,豈不是有一段的時間過着潔淨又單純的生活?你豈不是聖別、分別歸神?你豈不是活在一種蒙稱義的方式裡,不沾染不義?但是,大多數信徒活在這種光景裡並沒有多久,他們通常只持續幾天。你若回想得救以後的經歷,就會領悟你的確在主的名裡,並在那靈裡有主觀的洗淨、聖別及稱義。
在新約中,『在主的名裡』實際上是指在主自己裡面,因爲名是指人位。一個人若不存在,他的名就毫無意義。但是我們呼喚一個活人的名,他就有反應。同樣的,藉着呼求『主耶穌』,我們就經歷主的人位。主不僅是一個名字,祂乃是活的人位。因此,每當我們呼求主耶穌的名,就是呼求主的人位。祂是真實的、活的、卽時的、便利的;我們一呼求祂,祂就有反應。我們可以見證主耶穌是真實的、活的、卽時的。每當我們呼求祂,祂就臨到我們。
我們得救的時候,沒有人教我們怎樣呼求,很可能就自然而然、不知不覺的呼求主的名。我們在這名裡,就是在基督活的人位的實際裡,已經洗淨、聖別並稱義了。但是我們一停止呼求主名,就不再主觀的經歷洗淨、聖別及稱義了。
根據林前六章十一節,我們不僅在主耶穌基督的名裡,也在我們神的靈裡,得着洗淨、聖別和稱義。名就是人位,而人位就是那靈。我們不能把主的名與祂的靈分開,因爲那靈就是祂的人位。照約翰十四、十五及十六章看來,名不能與那靈分開,因爲名就是人位,而人位就是那靈。當我們呼求『哦,主耶穌!』主就來了。當祂臨到我們時,祂就是那靈。保羅的確有這種經歷。他曉得當他呼求主名,主就作爲那靈臨到他。他在主的名裡並在那靈裡經歷了主觀的洗淨、聖別及稱義。當我們呼求主名,並接觸這名所指的人位─那靈時,我們也有這種經歷。
我們需要許多的經歷,纔能領會保羅在林前六章十一節的話。許多年前,我不會應用這話,因爲我還沒有得到亮光,不清楚呼求主耶穌之名的意義。我沒有看見主的名、主的人位和那靈之間的關聯;也不曉得,我們一呼求主的名,人位就來了,而這個人位就是那靈。但我們從經歷中知道,我們呼求主名時,就得着主的人位,而主的人位就是那靈。不僅如此,我們若一直呼求主名,一直享受祂的名和祂的靈,我們就天天被洗淨、聖別並稱義。這樣,我們就彀資格,並豫備好承受要來的國度。
到這裡,我們已經看見在這幾章中,魂、肉體的情慾、以及要求權益都受了對付。我們如今應當是主觀的得着洗淨、聖別並稱義的聖徒,並且豫備好承受要來的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