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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53週 第36~37篇
(當篇讀經:林前六1~11)
第53週.第四日
第三十七篇 對付信徒間的訴訟
當日讀經:林前六1~11。
禱讀:
林前6:7~8 你們彼此爭訟,這已全然是你們的失敗了。爲甚麼不寧願受冤枉?爲甚麼不寧願被虧負?你們倒是冤枉人,虧負人,況且這又是對弟兄。
生命讀經:
保羅在林前六章一至十一節,對付信徒間的訴訟。我們讀哥林多前書這一段時,不能只注意白紙黑字,而需要進入這些經節的深處,同時也要摸着保羅書寫時靈裡的負擔。
本書信所對付的第三個難處,是弟兄彼此告狀的事。這不是罪,像魂所引起的分裂;也不是粗鄙的罪,像情慾的肉體所行出的亂倫。這是人要求合法的權益,不願意喫虧,不願意學十字架的功課。
我們已經指出,保羅在本書中至少題到十個不同的難處。第一是分裂的難處;第二是粗鄙的罪,就是亂倫;第三,他對付弟兄彼此告狀的難處。保羅爲甚麼把這事列爲他所對付的第三個難處,而不是列爲第二或第四?要解答這個問題,就必須探入本書的深處。
保羅寫這封書信的負擔是要對付頂替基督的事。哥林多的信徒以他們的希臘文化、哲學和智慧頂替基督。這些都是好的,是人類社會卓越的產品。我們若沒有文化,就會毫無約束;我們若沒有哲學和智慧,就成爲愚拙的。每一個人都需要文化、智慧和哲學。哥林多信徒中間的難處,就是以這些好東西頂替基督。所以保羅靈裡的負擔,就是要把這些信徒帶回到基督─神獨一的中心裡。
神的目的是要將基督作到祂所揀選的人裡面,使基督能成爲他們的生命和一切,並且使他們活基督,因而在經歷上成爲基督的肢體。這樣,基督就能得着一個身體,就是召會。保羅寫哥林多前書時,靈裡有這個異象。保羅在這卷書信裡,首先對付分裂的難處。分裂的源頭是魂,特別是心思。爲此,保羅先對付哥林多信徒的哲學頭腦,然後再對付一種粗鄙的罪。這個順序指明,基督徒若不憑基督活着,而憑魂和文化活着,就會給肉體的情慾開了門。
今天基督徒以各種屬魂的事物頂替基督,乃是很平常的;這就開了路,給肉體的情慾進來。因此,在神所救贖的子民中,有魂和肉體情慾的難處。
屬魂的事比肉體的情慾高尚。文化使人文雅,有文化的人就是文雅的人;相反的,肉體的情慾卻非常粗魯、粗鄙。然而,人一旦活在魂裡,就爲肉體的情慾敞開大門。事實上,最罪惡、最充滿情慾的事,許多時候是由最有文化的人行出來的。通常那些不太有文化的人,生活倒不那麼罪惡。事實上,在許多事例裡,魂運用得最厲害的人就是罪大惡極的人。一面,他們過着屬魂的生活;另一面,他們放縱肉體的情慾。今天許多基督徒也趨向如此。
我們看到保羅對付魂和肉體的情慾之後,轉而對付信徒間的訴訟。彼此爭訟,是要求權益,不願意喫虧。當我們屬魂、屬肉體時,我們總是要求自己的權益,而不願意被虧負。因此,保羅在這卷書信有第三個對付,就是對付要求個人權益的事。這個難處發生在哥林多的信徒中間。
要求自己權益的難處,不但發生在社會中、在召會中,也發生在婚姻生活中。夫妻二人若活在魂裡,按情慾而行,雙方都會要求自己的權益,都不願意向對方讓步。只有活在靈裡,我們纔願意讓步,而不堅持自己的權益。當我們憑着調和的靈生活時,就不會爲自己要求甚麼權益;好像我們沒有甚麼權益可要求的。我們所以會要求自己的權益,乃是因爲我們不憑調和的靈生活,反而活在魂裡、活在肉體裡。因着哥林多信徒的魂生命得勢,且給肉體的情慾開了門,所以他們中間便有訴訟的事。在這裡我們看見,哥林多信徒難處的順序先是屬魂的生命,然後是肉體的情慾,接着就是要求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