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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102週 第6~7篇
(當篇讀經:加二4,二20上,三3,21,四24,25,28,30,31,五1)
第102週.第六日
第七篇 在基督裏的自由與律法下的奴役相對
當日讀經:四30,31,五1。
加拉太書第四章
5 按靈生的兒女,與按肉體生者相對 四21~31
30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爲使女的兒子,絕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31所以,弟兄們,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
加拉太書第五章
參 神兒女的行事爲人 五1~六17
一 不要在律法下受奴役的軛挾制 五1
1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住,不要再受奴役的軛挾制。
貳 在基督裏的自由
一 基督是賜生命的靈,藉着恩典分賜生命
二 基督所賜的生命,產生像以撒一樣的兒子,好承受神的應許
三 應許的兒子,有分於神生命的恩典,享受生命的自由
禱讀:
加二21上 我不廢棄神的恩…
加四31 所以,弟兄們,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
加五1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住,不要再受奴役的軛挾制。
生命讀經:
貳 在基督裏的自由
一 基督是賜生命的靈,藉着恩典分賜生命
當我們來看在基督裏的自由這件事,我們需要看見,基督是賜生命的靈,藉着恩典分賜生命;這恩典是由自主之婦人撒拉所豫表的。(二21上,四31。)我們已多次指出,恩典乃是經過過程的神,作了我們的享受。在一章十五節保羅說,神藉着祂的恩典呼召他。這指明神呼召我們的時候,是藉着祂自己這經過過程來作我們享受的一位,來呼召我們。基督是賜生命的靈,祂將生命分賜到我們裏面,乃是藉着經過過程來作我們享受的三一神。
許多基督徒認爲恩典只是不配得的好處。按照這個觀念,從主得着我們所不配得的東西,就是得着恩典。許多基督徒以爲,經歷恩典特別是和得着物質的祝福有關。這種對恩典的領會差得太遠了。約翰一章十四節告訴我們,話(基督)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這裏的意思定規不是說:話成了肉體,豐豐滿滿的有物質祝福。再者,約翰一章十六節告訴我們,從祂的豐滿裏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這的確不是指領受一樣又一樣的物質祝福。新約中所啟示的恩典,乃是這位成爲肉體的神,臨到我們,作我們的享受。
在林前十五章十節保羅說,他比別人格外勞苦。在這一節他又說,勞苦的不是他,乃是神的恩與他同在。這指明與保羅同在的恩典,實際上就是神自己。基督藉着三一神經過過程來作我們的享受,就將生命分賜到我們裏面。這就是恩典。
恩典由撒拉所豫表,撒拉又豫表神的應許。我們已經指出,夏甲是妾,豫表律法。到了四章,我們會看見,這兩個婦人乃是寓意,表徵兩約,生出兩種兒女。撒拉所豫表的恩典,乃是基督用來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作生命的憑藉。這與律法迥然不同。
二 基督所賜的生命,產生像以撒一樣的兒子,好承受神的應許
基督所分賜的生命,產生像以撒一樣的兒子,就是自主婦人的兒子,好承受神的應許。(四28,30~31。)當我們接受基督作生命,我們就成了神的兒子,好承受神所應許的祝福,爲着完成神的定旨。
三 應許的兒子,有分於神生命的恩典,享受生命的自由
我們這些應許的兒子,有分於神生命的恩典,因而享受生命的自由。(五1。)這就是說,我們得釋放脫離對律法的義務,我們也有滿足、安息、以及對基督的享受。這自由與律法之下的奴役相對。
加拉太二章四節陳明了在基督裏的自由,與律法下的奴役之間基本的對比。這指明一個事實:加拉太書給我們好些基本的真理和原則,使我們正確的認識神新約的經綸。有些在主恢復裏的聖徒,也許還不清楚神新約的經綸。加拉太書的這些信息,應當幫助我們眾人在基礎上認識神的經綸。
我們要明白加拉太書所陳明的基本用辭、真理和原則,這是很重要的。到目前爲止,我們說過兩件基本的事。第一是神的兒子與人的宗教相對;第二是在基督裏的自由與律法下的奴役相對。我們需要認識神的兒子,也要認識人的宗教和傳統。我們也必須認識在基督裏的自由,與律法下的奴役之間的對比。爲着我們在基督裏的自由,讚美主!我們不在律法之下受奴役,我們乃是享受在基督裏的自由。我們得釋放脫離了義務,並有滿足、安息、和在基督裏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