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汰舊換新注意事項
機車汰舊換新注意事項
機車汰舊換新
貨物稅補助 時間: 110年1月8日~115年1月8日
申請條件:
1. 舊車排氣量: 150CC以下。
2. 新車排氣量: 無限制。
3. 舊車: 出廠滿 4年以上。
4. 新車: 舊車報廢前後 6個月內,購買並完成新車領牌登記(領牌車不可申請)。
5. 汰舊換新資格: 新舊車主可不同人
6. 舊車持有年限: 無限制
購車準備:
舊車車輛、車牌、舊車行照(正本)、新舊車主身分證(正本)、存摺封面(影本)及車主輕便印章。
汰舊換新 貨物稅補助4000元
可進入財政稅務部,查詢申請退稅進度,點選此處網址連結
因為報廢行政程序多,所以規定上,報廢日是取以下三個時間點的最後完成日來認定:
1.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
2.廢機動車輛回收證明所載回收日期
3.公路監理機關核發加蓋戳記之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所載日期
點選網址連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汽機車舊換新可減徵新車貨物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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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回收獎勵金 : 300元需車體完成回收、牌照已報廢或繳銷完成、符合申請年限﹝機車車齡達7年以上(含7年)﹞。
您的機車非屬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所有,就可申請唷!